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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3 第06版:法治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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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他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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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郑迎莹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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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郑迎莹)“法律援助中心真是帮了我们大忙啊,这下我老婆也就可以安心养病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在许昌市建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受伤的胡某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其丈夫握住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 胡某家住许昌市建安区将官池镇,年近50岁,经常和丈夫一起去建筑工地从事粉墙工作。去年3月,胡某在建安区尚集镇蒋马村某户村民的自建房施工时,不慎从房顶摔落,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当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胡某住院58天,花费医药费将近5万元。当其丈夫与工头协商赔偿事宜时,工头不但不愿意承担任何治疗费用,而且在应支付的工钱里扣除了之前垫付的医疗费,胡某一家得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免费律师,就带着一份期望来申请法律援助。 审核中心认为胡某符合援助的范围,快速为其办理了相关的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刘洪伟律师。刘洪伟接到案件后,立即积极入手了解胡某务工情况、案件当事人及现有证据情况,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头赔偿胡某各项损失32万余元。经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作为粉墙工程的承包人及原告提供劳务的接收方,未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工程安全管理义务,应对原告予以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9万余元,至此,一场因务工受伤而引发的维权案件在许昌市建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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