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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第13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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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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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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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14335号黄海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3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1042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海涛名下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14336号范俊艳、陈树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33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1041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范俊艳、陈树立名下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14338号毛亚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3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104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毛亚敏名下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14343号朱柳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3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1043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朱柳兆名下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14340号常学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二路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3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104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常学福名下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14341号晁永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政七街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3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104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晁永奇名下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14344号王洪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3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1041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王俊义名下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尚俊杰、任治新、李春林、周文全、白如雪:本院受理马长河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给付租赁费43059.93元,返还部分租赁物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永刚:本院受理黄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要求被告给付租金、工资521000元,返还钻井设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李长顺、赵会玲:本院受理原告马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02民初3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张荣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范会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2民初3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管雪锋、管海艳、秦红红: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2民初1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卢四平、宋凤英、孙亚强、李海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2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毛喜田:本院受理原告武新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魏涛、蔡宝宝:本院受理原告张海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魏涛、蔡宝宝:本院受理原告冯海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魏涛、蔡宝宝:本院受理原告冯涛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魏涛、蔡宝宝:本院受理原告陈雪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邵建立:本院受理原告索红全诉你与甘国相、邵娇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滑县万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陈林:本院受理原告李丰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牛好奇:本院受理景新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9年4月30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刘利勤、杨长飞:本院受理原告李现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6民初82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冯翠婷:申请执行人张新军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失信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五日内自动履行(2017)豫0526民初44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交纳诉讼费及执行费,并在限定的期限内申报财产状况。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侯留生、侯建山: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临淇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2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原跃刚: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冯林章、赵广军、王改先、乔涛、乔太金、连有明、王改花、林晓艳: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2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郝喜林、郝保明、付军周: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薛梅红、薛少华: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5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侯林生、栗军祥: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淇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2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芳、张志国: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淇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4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周国峰、殷祝清、李瑞平、周俊丽: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1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郝卫红、李青英、董银德: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3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进增、胡根林、郝莉云: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1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苏云、石永平、秦志华、秦国清、呼林斌: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5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伟生、岳强芸、李庆利、倪晶晶: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槐树池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5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付庆华、魏云娟、张向军、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振宁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建筑旅游环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翟永德、翟永志: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临淇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1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依据(2015)文法执字第438-1号执行裁定书和基于豫四方【2016】评鉴字第078号资产评估报告,定于2019年1月31日10时至2月1日10时在文峰区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拍卖秦清林与韩艳廷名下共有的位于龙安区文峰大道大华商贸城一期6号楼2层213、214、215、216、217、218、219、220号商业服务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安阳市房权证龙安区字第00027153、00027155、00038694、00027160、00027161、00027163、00027165、00027167号,共有权证号分别为00027154、00027156、00038695、00027159、00027162、00027164、00027166、00027168号建筑面积各为43.77m2,用途均为商业服务房。土地证号为安龙国用(45)第5156213(二)、5156214(二)、5156215(二)、5156216(二)、5156217(二)、5156218(二)、5156219(二)、5156220(二)号,土地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均为38.83m2)。依据永信评报字【2016】第4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依法确定第二次起拍价分别为(按上述排列顺序)100495.92、100495.92元、100495.92元、100495.92元、100495.92元、100985.92元、100985.92元、100985.92元,保证金均为10000元,增价幅度均为1000元。因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易过户涉及应缴的税、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以及机动车交易过程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的原欠缴税款,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应由被执行人负责缴纳的部分本案不予负责,买受人为完成过户自行垫付的款项可另行主张。具体费用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中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有意者可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报名竞买。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30日16时(工作时间),标的展示地点:房屋所在地,咨询电话0372-2097345监督电话0372-2097433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依据(2015)文法执字第439-1号执行裁定书和基于豫四方【2016】评鉴字第078号资产评估报告,定于2019年1月31日10时至2月1日10时在文峰区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拍卖秦清林与韩艳廷名下共有的位于龙安区文峰大道大华商贸城一期8号楼2层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号商业服务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安阳市房权证龙安区字第00027215、00027217、00027219、00027221、00027223、00027225、00027228、00027231、00027233、00027235号,共有权证号分别为00027216、00027218、00027220、00027222、00027224、00027226、00027227、00027232、00027234、00027236号,建筑面积各为43.77m2,用途均为商业服务房。土地证号为安龙国用(45)第5158201(二)、5158202(二)、5158203(二)、5158204(二)、5158205(二)、5158206(二)、5158207(二)、5158208(二)、5158209(二)、5158210(二)号,土地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均为38.83m2)。依据豫四方【2016】评鉴字第078号资产评估报告,依法确定第二次起拍价均为101472元,保证金均为10000元,增价幅度均为1000元。因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易过户涉及应缴的税、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以及机动车交易过程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的原欠缴税款,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应由被执行人负责缴纳的部分本案不予负责,买受人为完成过户自行垫付的款项可另行主张。具体费用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中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有意者可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竞买。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1月30日16时(工作时间),标的展示地点:房屋所在地,咨询电话0372-2097345监督电话0372-2097433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中航长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孔祥林因与被上诉人河南金诺混凝土有限公司禹州分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卢红刚:本院受理原告陈晓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点(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尚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博爱县人民法院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30日10时至2019年3月30日10时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变卖以下物品:博爱县玉祥路东段99号华兴小区15号楼1单元501号的房产一套,具体事项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贾雨方:本院受理原告杨永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常建设:本院受理原告湛修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陈国全:本院受理原告王海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要求你支付欠款2665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舆县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喜照、刘娥:本院受理原告王茂状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1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中委:本院受理原告陈李集利与你及牛增国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6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旭静:本院受理王秀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峰:本院受理原告马亚平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荣军:本院受理原告李中变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0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安师子、范笼:本院受理原告王茂状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0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金龙:本院受理原告孙彦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0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万红:本院受理原告孙占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0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靳富有:本院受理原告陈朝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0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闫建武、王建路:本院受理原告陈会通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8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武现、温建增:本院受理原告陈会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8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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