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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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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越权为何获网友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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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跃华整理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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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山西省新绛县一酒店员工曝料,公司最近下发文件规定:乔迁新居、孩子满月、老人过寿、购买新车等喜事不得宴请本单位同事,否则罚款两千元。该酒店工作人员称,新规定是因公司员工较多,为避免同事之间产生矛盾而制定的。 @虎老大:太支持了。如果是私交好的那没问题,如果是泛泛之交,除了工作没什么交集的,就不应该随礼。 @自信的我:宴请同事并非工作时间,法律也并没有哪一条说不准一般员工宴请同事,公司也没有处罚权,公司的规定属于越权。 @MR.LIU:我觉得挺好,我有过刚入职就收到请帖的经历。对方把公司的员工都请了,不请你,说不过去;公司同事都去了,自己不去也说不过去,其实双方都挺尴尬的。公司如果有明文规定,黑锅由公司来背,员工也没了思想负担。 @蓝莓:人情交往,礼尚往来,自古有之,但现在变了味道,原本增进感情、巩固友情的礼尚往来,变成了人情负担和消费恶俗。(郭跃华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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