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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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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市场乱象当依法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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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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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权健事件继续发酵。据新华社等报道,权健董事长束昱辉因存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重大犯罪嫌疑,已于2019年1月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天津商会副会长等职务也被撤销。1月8日,国家13部门启动对“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公众都有切身感受,近年来“保健”市场暴露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一系列问题,各类保健品和保健营销活动渗透到城市乡村的大街小巷,让很多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深陷其中,饱受其害,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社会舆论对此反应也比较强烈,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诸多媒体多次集中报道和呼吁,表达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呼声。 其实,“保健品”是对保健类食品的一个简单称谓。本质上保健品是食品,它不是药品。所以我国广告法特别强调,保健食品做广告不能强调自己能够替代药物,不能强调其能治病、防病,也不能对其安全性和功效进行断言或保证。 然而,事实是大部分保健品销售和保健活动,都存在夸大保健品功效的虚假宣传。一些保健品已经从专注健康、有益身心的产品,变成了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的工具,给受害者带来了难以抹去的阴影。 当前,保健品诈骗犯罪呈现发案区域不断扩大、涉案金额不断增加、作案手法不断翻新的趋势。特别是一些犯罪团伙采取公司化模式运营,利用有些老年人关注养生保健,通过夸大、虚构保健品疗效,打着高科技产品、慈善福利工程等旗号骗取钱财。 “保健”市场乱象,已成为影响国家正常经济秩序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权健的倒掉,应当成为压垮非法保健品营销的一根稻草。 既然“保健”市场存在很多问题,那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就必须依法坚决整治,严厉打击,为人民群众筑牢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 一方面,要提升监管合力,改变监管部门存在的监管失灵和监管真空现象。另一方面,保健品企业要自律,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违法企业定会受到严惩。 笔者认为,目前最主要的是加大违法成本,确保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否则,规范“保健”市场就是空谈。因此,必须健全法律法规,不仅要求商家做广告时不能强调保健品能够替代药物,不能强调其能治病、防病,也不能对其安全性和功效进行断言或保证,同时也不能说保健品一定是能保持人的生命健康所必需。 更重要的是,对于非法销售保健品牟取不当利益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让那些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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