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09
2019-01-09 第11版:法治故事 大 |  中 |  小 

谁在说谎?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86
    王某与赵某借款纠纷一案,近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与赵某电话联系还款事宜。
    电话接通刚说明情况,赵某就急了。
  “判决后不到3个月,我就把欠款打给他了,现在一分也不欠他的。天地良心啊,给过他钱了说没给,老王真不是人!”电话那一头,赵某的声音都带着哭腔了。
    执行法官赶紧安抚:“你先别急,如果你真还他钱了,是不会再执行你的,事情总会查个水落石出的。”
    2017年8月31日,赵某向王某借款30万元,借款时,赵某向王某提供了一份借款金额42万元的借条(含赵某同意给付王某的好处费12万元),并约定2018年2月13日前还清借款。后来王某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法院。5月20日,虞城县法院判决赵某偿还王某30万元,并自2018年2月14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近日,王某来到法院,说赵某一直没还款,申请强制执行。可赵某却说早就还过了,到底是咋回事?王某和赵某究竟谁在说谎?
    3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执行法官决定往银行跑一趟,查清事实真相。根据赵某提供的银行账号,执行法官来到银行,很快查清:2018年8月8日,赵某向王某的账户转存资金311450元,并且转存账户还有履行判决书的文号。
    当执行法官拿着赵某的银行账户流水单让王某看时,王某改口说:“老赵打的这30多万元不是履行这个判决书的,他还欠着我30多万元呢……”然而,铁证如山,不容抵赖。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如果你得不到赵某的谅解,法院将对你实施罚款、拘留等措施。”执行法官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在事实和法律面前,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但主动缴纳了本案的执行费,而且诚恳地向赵某和执行法官赔礼道歉,取得了赵某的谅解。
  “感谢法官还我清白!”赵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眼圈都红了。
    陪王某一起到法院的朋友叹着气数落他:“你这事做得不厚道,偷鸡不成蚀把米,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通讯员陈金华张朋/供稿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