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09
2019-01-09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依法履行职能做好公益诉讼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军特约记者司明凯通讯员于双庆胡燕红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22
    刚刚过去的2018年,对于专注于公益诉讼的安阳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官赵胜军来说,注定是一个“大满贯”之年。他全程参与了“河南省公益诉讼文物保护第一案”——安阳永和桥保护的系列法律程序,见证了这个河南省重点文保对象、有“河南赵州桥”和“中原第一桥”美誉的千年古桥重现历史风貌。
    2018年5月,赵胜军在进行舆情研判时,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些倾向性的信息。这些信息剑指辖区永和乡永和集村的一座古桥毁坏严重等。对接上级检察院出台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赵胜军立即在第一时间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呼雪峰汇报。
    接下来,赵胜军一行赶往永和集村实地走访和调查。在后来的工作日记中,赵胜军这样记述:“我们依法对永和桥保护案件进行调查,现查明,永和桥实为一厚墩联式三孔石桥,该桥创建于隋代……目前永和桥三孔券洞均不同程度被掩埋……给过往行人带来不安全因素。”
    2018年7月21日,安阳县检察院向安阳县文物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加强永和桥周边环境管理,改善桥体周边环境,清除桥底四周淤泥,清理生活垃圾、渣土等,重现永和桥历史风貌;采取人防、物防等必要措施,狠抓隐患整改,防止人为破坏文物设施,防盗防破坏,防止超载车辆通行对桥体带来损害,消除潜在隐患……积极收集永和桥保护单位散落的相关文物,确保永和桥历史文化价值的完整性。”
    安阳县文物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逐项整改,向县政府申请资金用于编制永和桥保护规划,并由勘察设计单位着手编制保护方案。该局还联系永和镇政府,加强对周边居民乱排乱放的管理,又通过悬挂条幅、标语等形式加强保护宣传,争取群众支持。
    赵胜军自豪地介绍:“在检察院的多方协调和督促下,县文物管理局利用先期到位的17.3万元资金,从北京请来专家将永和桥西南侧开挖,测定桥下有古沉船遗迹。我们还从永和乡政府计生办厕所门口找到了明朝重修永和桥的碑文。保护方案业已编制完成,后期480万元的保护资金正在审批中。”
    公益诉讼案件有“三难”:线索及时发现难、有效征集难、转化成案难。呼雪峰说,检察院举全院之力,克服一切困难,也要把公益诉讼工作做出彩。该院组建了由多个部门干警组成的多个工作组,进行经常化、持续化、有针对性的摸排调查。
    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志刚说:“公益诉讼在替政府监管部门补漏补失,好像是掏力不落好,但是真正得到最大利益的,归根结底还是老百姓。我们检察长多次强调,对环境违法要零容忍,对食药品领域犯罪要重拳出击。”
    ——以公益诉讼为线索,深挖细查,三起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全部被提起公诉。都里镇的马某某、黄某某,在一废弃石料场内提炼粗酚,废液超标排放,二人全部被判刑,且被处以罚金。孙某某在安丰乡非法建造电镀锌加工点,导致冲洗池废水渗出,被判刑并被处以罚金。孟某某调试生产氧化皮时,将废水排放线路及管道与未经防渗处理的渗坑相连,导致排放物中铅、锌等含量超标,也被判刑并被处以罚金。
    ——某乡200亩永久性基本农田被谎称为废闲地,进而被违法改建成商业草坪培养基地。安阳县检察院从发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到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历时4个多月。中间虽有艰苦的博弈,但这一违法行为最终被得以纠正。
    ——某企业租用640亩土地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发改委的立项中载明的是在大棚顶上安装光伏设备,但该企业实际建45座大棚,大部分设备在地面安装。该企业在撂荒土地的同时,又享受着国家的政策补助。安阳县检察院果断介入,向不履职的相关部门送达专项检察建议,有关部门立即介入整改。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