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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03
2019-01-03 第06版:法治暖新闻 大 |  中 |  小 
【安阳市检察机关“实现新突破 开创新境界 迈上新台阶”特别报道】内黄县篇(中)

未检打造精品品牌 公益诉讼尽展担当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军特约记者司明凯通讯员李晓亮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817
    在内黄县检察院工作连续上台阶的进程中,该院检察长杨兆江手中握着两张“新王牌”:一张是未检,另一张是公益诉讼。
    该院未检局局长王丹说,该院未检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标院党组“八个意识”,探索出了“加减乘除”工作法,全面提升了未检工作品质,打造出未检工作的精品品牌。
    加法,是增加未检工作内涵。该院扩展法律援助空间,将法律援助提前至审查逮捕阶段,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品格证据调查制度,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个人经历及社会关系,制订个性化帮教方案,确保帮教实效。
    减法,是减轻涉案未成年人身心负担。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非羁押为主、羁押为辅”原则,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前移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情感较脆弱等特点,安排具备相关资质的干警、邀请心理医疗专业人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或治疗,引导他们正确宣泄情绪,合理表达诉求,减轻心理负担。2018年,该院在办理一起校园侵害案件时,
多次与12岁的被害人谈心,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使其对生活重燃希望。
    乘法,是多方联动,汇聚未检工作新合力。该院依托检校共建活动,打造法治校园,与全县所有中小学及学校签订检校共建协议,派出法治副校长,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对问题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有害玩具“水晶泥”在内黄县校园周边小商铺出现后,该院派出26名检察官走进9所小学、幼儿园,对1000名孩子进行以“拒绝三无水晶泥”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辖区一所民办学校的校车发生交通事故,该院立即向县教育体育局发送检察建议,使一批无证办校、到期未换证的同类机构得到规范整治。该院从一起童工伤害案件出发,针对一些企业非法雇用未成年人、用工混乱的问题,及时向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专项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迅速督查整改。该院不单单就案办案,而是通过“乘法效应”,批量消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隐患,凸显未检工作的“小舞台、大作为”。
    除法,是分类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该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法律援助、
品格调查、亲情会见、非羁押措施评估等机制,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通过当面交流、电话沟通、发送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其认识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成年被害人,做到心理疏导和刑事救助并举,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此外,在“八个意识”的指导下,该院公益诉讼工作也得到了有效推进。该院民行干警夏忠杰在公益诉讼中是一名冲锋陷阵的实践者,有一起案件令他终生难忘。
  内黄县二安镇某冶炼企业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在居民区附近用废旧铅板炼铅。2017年6月8日,内黄县环保局在该企业查获废铅板2.423吨、粉尘1.697吨、粗铅精炼浮渣34.76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三者均属危险废物。经河南省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该企业附近土地的土壤中铅、镉含量严重超标,土壤受到污染。
  内黄县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时发现了该案的线索,该案成为该院办理的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办理好该案,该院成立了副检察长柴国娥任组长、夏忠杰和另外一名员额检察官任成员的办案组办理此案。该院最终认定:内黄县环保局对该案涉及的受污染土壤负有监督修复职责。
    2018年3月7日,内黄县检察院依法向内黄县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内黄县环保局依法责令污染者限期采取措施修复受污染的土壤,污染者逾期不修复或者修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内黄县环保局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修复,费用由污染者承担。”在环保局履职期间,内黄县检察院积极跟踪案件进展,与环保局工作人员一起向污染企业送达责令整改决定书,并耐心做污染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修复受污染的土壤,希望能够获得从轻处理。在内黄县检察院与内黄县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污染企业与专业修复土壤公司签订了修复协议,制订了修复方案。2018年4月7日,修复工程开工当天,为保证施工质量,该院民行科干警与该县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一起到现场监督,最终促使15亩受污染的土地全部被修复。
    2018年6月13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赴内黄县调研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时,对该案的办理工作提出了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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