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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03
2019-01-03 第05版:清风中原 大 |  中 |  小 
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察委:

出台“十条措施”护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作者:刘莉霞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9
    本报讯“如果发现政府部门、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的人员索要红包礼金、增设办事门槛、接受吃请娱乐,或者有其他违反党纪党规情况的,随时给我们联系。您看,这是我们出台的‘十条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18年12月29日,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深入鹤壁天汽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走访。“这些措施很实在,让我们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该公司总经理王学鑫由衷地竖起了大拇指。
    为把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政商环境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2018年12月,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察委从依纪依法推动政策落实、督促部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适用调查措施等方面考量,出台《关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在督促部门增强服务意识,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加强内部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保护伞”,严禁违规违纪违法办案,严禁利用职权非法干扰企业生产经管,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认真做好涉企服务工作,破除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努力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刘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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