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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26
2018-11-26 第07版:安全周刊 大 |  中 |  小 

组织“会诊”防范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作者:任二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75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河南省精心组织对全省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会诊”,全力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加强组织领导。由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的通知》,明确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管办联合成立“会诊”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成5个“会诊”工作检查组,每组配备5名专家、4名监察执法人员、2名监管执法人员,对全省88处煤与瓦斯突出、“邻突非突”等矿井逐矿开展安全“会诊”。
    细化“会诊”内容。我省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会诊”检查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同时将河南省瓦斯防治“三个十条”和新出台的“瓦斯防治32条措施”一并纳入,形成10大项52小项检查表格,实现“对表会诊检查”。同时,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制作统一的“会诊”工作报告样式,要求各“会诊”专家组对矿井是否具备瓦斯防治能力作出明确结论。
    “会诊”工作信息化。我省在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增设安全“会诊”工作模块,要求煤矿企业的自查自改及专家“会诊”内容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会诊”工作全过程信息化、公开化。
    坚持“两个结合”。我省坚持安全“会诊”工作与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计划结合,坚持专家“会诊”检查与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采取“告知式”执法方式,对企业“会诊”自查自报的问题,已制定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的,可免予或减轻处罚,对专家“会诊”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处罚。 (任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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