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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第07版:平安许昌 大 |  中 |  小 

人大代表释法明理促“老赖”还债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2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11月15日清晨,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在冬季攻坚集中执行活动中,邀请安国明等3名市人大代表全程见证。
    当日6时30分,该院执行局局长李伟杰带队,人大代表和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张某住所,将尚未起床的张某堵在家中。
    2017年,张某因生意需要向朋友何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何某多次索要未果将其告上法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张某于2017年底偿还2万元,剩余欠款于2018年4月全部结清。
    协议生效后,张某拒不执行,何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张某名下账户财产,最终都一无所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仅仅因为几万块钱不但失去了友情,更失去了社会信用,像你这种行为,谁还会跟你交朋友呀!况且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就可以依法拘留你,这些影响你考虑过吗?”在执行现场,安国明做起了张某的思想工作。
    张某称自己生意失败资不抵债,确实无力偿还该笔借款,而他又不愿向朋友过多解释,才造成了误会升级。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人大代表的耐心劝说,张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亲戚筹集的2万元交到何某手中,在亲戚的担保下与何某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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