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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第22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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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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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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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刘丽润:本院受理原告牛国伟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境资源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前海银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洛阳恒润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凡之、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银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民辖终6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豪杰: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晓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3万元及违约金(按月息2分自2012年12月25日计算至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暂算至2018年6月24日为39600元;2.本案诉讼费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李楼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俊杰、宋金祥: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晓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万元及违约金(按月息2分自2013年12月22日计算至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暂算至2018年6月21日为21600元;2.本案诉讼费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李楼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马翠红、刘书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晓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5万元及违约金(按月息2分自2013年11月12日计算至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暂算至2018年6月11日为55000元;2.本案诉讼费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李楼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振通:本院受理的原告聂葱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万元整,2018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函费用等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4时在本院李楼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袁素荣: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巧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1万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李楼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领:本院受理的原告史盈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利息(息按银行同等利息计算至还款日)息至起诉日期息3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李楼庭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宇凯(曾用名:朱宇凯)申请宣告朱建奎死亡一案。申请人李宇凯称:朱建奎于1998年8月外出,下落不明至今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朱建奎和其他知其下落的利害关系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本院申报朱建奎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本院将依法宣告朱建奎死亡。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军梅:关于申请人宇文霞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军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人员将洛阳市高新九都西路218号1幢1-101、1-负101、1-负201房产价值,租赁价值,家具家电附属物电梯等可移动物品价值移送技术科,依法进行司法评估。现公告送达告知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选择司法评估机构通知书、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告知书及相关事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于公告期满后9时到本院428室随机摇号选择司法评估机构及相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选择程序进行。公告期满后第15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同本院执行局及技术科、申请人、评估机构,共同对上述房产进行现场实地勘察。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宋海强: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天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2018)豫0311民初418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李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晓瑞:本院受理原告郭平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李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军召:本院受理原告贾瑞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李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劲利服饰有限公司、洛阳万美制衣有限公司、郑会芳、张战利、姚俊利、张俊红:本院受理的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第一被告洛阳劲利服饰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20000.00元,利息、罚息及复利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截至2018年5月18日所欠利息、复利及罚息合计为31060.19元(利息为9014.64元;复利从2017年11月21起至2018年5月18日为373.55元,从2018年5月19日起至利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9.6%计算复利;罚息从2018年1月10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为21672元,从2018年5月19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4.4%计算罚息);二、依法判令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被告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第一被告应当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六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民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市从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众山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宝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腾飞、付荞羽、雷正山、孙志强、雷召弟、王佩、王重阳:本院受理的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第一被告洛阳市从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789999.15元,利息、罚息及复利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截至2018年6月22日所欠利息、复利及罚息合计为338692.97元(利息为98558.11元;复利从2018年2月21起至2018年6月22日为3748.4元,从2018年6月23日起至利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6%计算复利;罚息从2018年3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为236386.46元,从2018年6月23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9%计算罚息);二、依法判令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被告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第一被告应当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十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民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众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洛阳泉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众芝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龙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雷正山、刘志伟、张国胜、朱燕燕、雷安民、李秋云、张磊、张凤仙:本院受理的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第一被告洛阳众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990000.00元,利息、罚息及复利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截至2018年6月22日所欠利息、复利及罚息合计为54033.5元(利息为53442.01元;复利从2018年2月21起至2018年6月22日为591.49元,从2018年6月23日起至利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9%计算复利;罚息从本金逾期之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35%计算罚息);二、依法判令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被告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第一被告应当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十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三时在本院民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幸宇、张笑艳、牛松亭、伊川县同创养殖专业合作社、洛阳市伊品禽业有限公司、孟津县凡达饲料厂、潘为国、张民、张继红、张盼利、郭彬奎:本院受理的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第一、第二、第三被告王幸宇、张笑艳、牛松亭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元,利息、罚息及复利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截至2018年7月1日所欠利息、复利及罚息合计为7384.79元(利息为2829.60元,复利从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1日为379.19元,从2018年7月2日起至利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4.4%计算复利;罚息从2017年11月12日起至2018年7月1日为4176元,从2018年7月2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1.6%计算罚息);二、依法判令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被告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第一、第二、第三被告应当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十一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四时在本院民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希华包装有限公司、张志斌、许静华、刘作霞、许静艺: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及被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答辩期内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已做出(2018)豫0311民初4502号民事裁定书,被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乐涛:本院受理李维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27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不准许原告李维维与被告张乐涛离婚。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宋立新、宋新德: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市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李俊伟: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市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李晓欣:本院受理原告程玉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84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湖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告李督建、刘利军:本院受理原告吴鲜花诉你们、河南豫龙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李督建、刘利军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2份(保全及转普通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原告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16万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7月13日,此后的利息按月利率20‰计算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12月20日10时至2018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新村镇中兴大道南侧瑞安路西侧坤宇·凯旋城3号楼1单元10层1001号房屋【产权证号:1001004359】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12月20日10时至2018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烟厂大街北侧滨河帝城5号楼2611室(实际房号为5号楼2单元601室)房屋【产权证号:1001004359】进行重新一拍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 h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与许昌金荷箱包辅料有限公司、孙世雨、杨成伟、孙爱霞、靳俊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许昌许昌金荷箱包辅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鄢陵县金汇区创业大道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附属物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鄢陵县金汇区创业大道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屋(办公楼、仓库)、围墙、地坪、车棚、树木及附属物。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许昌金荷箱包辅料有限公司。拍卖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李延波、联系电话:0374-2929513。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若对本院拍卖的标的物有异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标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关注淘宝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或直接与本院执行三庭联系。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胡根梅、赵航、杨婷婷:本院受理上诉人赵海霞与苗海欣及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民终21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连开心:本院受理王聚生申请执行马书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马书琴拒不履行(2014)禹民一初字第91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王聚生与马书琴双方达成和解,并由第三人连开心为马书琴提供担保,到期后,马书琴和第三人连开心都未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因邮寄和实地寻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82执1439-1执行裁定书,裁定连开心于本裁定送达值日起三人内支付申请人王聚生借款本金499170元及利息。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司小兵:本院受理原告刘永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点(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尚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15日10时至2018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尚科伟名下许昌市魏都区许继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金桂丽园小区02号车库。网址:http://sf.taobao.com。资产处置法院:河南法院-许昌市-建安区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春林、陈新庄、赵学俊、周小平、汪洋、史卫平、刘涛、李青林、丁绍友、李向军、石斌、孙爱国、孙三兴、刘胜利、刘振田、赵文龙、许春明:本院受理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申请执行你们挂靠经营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到开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视为自动解除挂靠。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卫军:本院受理毛如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晁忠卿:本院受理赵泥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武冬冬:本院受理原告王伟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9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肖利、胡景秋、鹤壁市合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2016)豫0611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本院(2017)豫0611执15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期满后3日内,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孙云蒙、孙晶晶:本院(2016)豫0611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本院(2017)豫0611执158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期满后3日内,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郝付堂、霍会云、河南意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2016)豫0611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本院(2017)豫0611执15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期满后3日内,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靳海莲、蒋怀枝、河南意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2016)豫0611民初16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本院(2017)豫0611执15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期满后3日内,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与被执行人鹤壁大通百货商贸有限公司、孙保庆、关树梅、张志翔、李秀丽、张国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张志翔所有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北269号(小区名称为德亿时代城)3号楼9层南户(房产证号:郑房权证字第1001040210号)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登录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告程道良:本院受理原告黄珂珂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口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孙广冉:本院受理的赵志祥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48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武建斌: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河头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45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孙建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河头信用社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6年6月18日止,按月息10.3‰计息;自2016年6月19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息15.45‰计息,被告已支付利息206.53元应予扣除);二、被告冯基刚、武建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冯基刚、武建斌履行保证义务后享有追偿权。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73元,由被告孙建杰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谢俊娜、卓志帅、边香民: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诉被告谢俊娜、卓志帅、边香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5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董宗胜、王俊彩、赵俊喜: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诉被告董宗胜、王俊彩、赵俊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4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武红星、王开军、王红伟: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诉被告武红星、王开军、王红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4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范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利娅:本院受理的原告邵明顺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926民初2257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内向本院少审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范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利华:本院受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范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6民初2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丽艳、李常敏:本院受理原告王献珍与你及被告李艳红、顿严林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志刚、郭志朋: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康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2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涛(李涛只)、靳志红:本院受理程四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3民初8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李涛、靳志红共同给付原告程四平借款本金302000元及利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柳士强:本院受理原告焦战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里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杨荣飞:本院受理原告张艳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里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想:本院受理原告李献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里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兵:本院受理原告逯社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里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谢德乾、刘秀珍:本院受理原告马荣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里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申俊彩:本院在执行郑丽平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你所有的位于滑县城关镇道城路电影公司家属楼西楼3单元5层北户房产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滑县正浩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滑正评[2018]第195号价格评估报告书(即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42650元、变现价值为114120元),现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该价格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该价格评估报告书有异议,限你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本院将依法对相关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拟于2019年3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司法拍卖公告为准。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通知你尽快与我院执行局联系,并于拍卖日为准,否则视为你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陶胜昂、王卫红:本院受理原告闫学平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6民初6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公路桥梁工程建设公司:本院受理的李凤杰、张金玉与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及你劳动争议纠纷两案,现均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给你送达以上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民终3297号民事判决书及(2018)豫05民终3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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