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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15
2018-11-15 第21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485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黄守伍:本院对原告娄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3民初8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506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王鑫:本院受理原告吕秀花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平: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华夏海纳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周现军、郑州市湘扬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州正之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地址为郑州高新区长椿路与药厂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北)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六顺置业有限公司、赵云飞、马彩玲、李胜展:本院受理原告王璞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951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及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六顺置业有限公司、赵云飞、马彩玲、李胜展:本院受理原告朱东亚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951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及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严威、李金娜:本院受理原告白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10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于凤清、河南博奥实业有限公司、耿培民、耿明月、赵国强:本院受理原告胡长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马海建、河南省罗兰印务有限公司、赵正军:本院受理原告姜兰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151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金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庄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学军、罗艳丽、张和祥、毛予军、罗伟光: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秋霞诉你们及郭嘉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分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王盼: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绘强诉被告王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快审速裁二中心东南楼2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郁胜高:本院受理河南省万客程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郁胜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被告史广琴、史广平、徐群弟、史广菊: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8301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告知你。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朱真真:本院受理原告魏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柳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刘辉丽、李会军:本院受理原告陈超英诉你们及张帅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鉴定意见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马寨法庭(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院内西侧一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邓士文:本院受理原告王谊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明辉、河南和谐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191民初13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县人民法院公告苏金东:本院受理原告张殿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爱县人民法院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0日10时至2018年12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博爱县清化镇团结路8号中山国际广场1号楼6单元1503号房产,具体事项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胡江锋:本院受理原告丁永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2民初3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楚建忠: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铭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2民初3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程讯:本院受理原告刘金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2民初3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淑梅:本院受理原告赵长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2民初3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李红举:本院受理原告高跃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2民初3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张昆明:本院受理原告王万里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2民初3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于国林、河南天印山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信诚源实业有限公司诉王会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郭军峰: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远与被告郭军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现住地址不详,用其他方法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5民初17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高超:本院受理原告陈长坡诉你与张巧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22民初2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魏彬:本院受理的原告平顶山市昊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及李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411民初201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长垣县人民法院公告邢利娟、王瑞峰:本院受理原告冯军华诉邢利娟、王瑞峰、王军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28民初26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樊相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孙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503民初1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朱德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诉你及信阳三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503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503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冯诗彧、冯高军、陈利霞、李鲜静: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欣雨诉你们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请求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12326元。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龙门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赵琳琳: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鸣岐、卫倩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请求贵院督促或强制执行被告将6000元欠款归还,并且被告承担一切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记伟、李磊:本院受理的原告乔继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李记伟偿还本金15万元及从2018年7月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月息1.5%计算;二、请求判令被告李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请求判令被告李记伟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鑫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前安商贸有限公司、刘向前、刘淑可、杨银安、刘丹凤: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鑫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前安商贸有限公司、刘向前、刘淑可、杨银安、刘丹凤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截至2018年7月30日,利息27.04万元;按照月利率1%,自2018年8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追偿上述借款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所有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三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成军、赵素鸟、李铎山:本院受理的原告霍现民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方还款现金70200元。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方应付利息(从起诉之日起到还款之日止)。三、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四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汉都鼎坤商贸有限公司、洛阳程誉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江锋:本院受理上诉人陈小攀与被上诉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原审被告洛阳汉都鼎坤商贸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洛阳程誉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江锋,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民辖终60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董景琨、滑尚杰、卢北: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军朝诉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王军朝残疾器具辅助费、残疾器具维修费、家属陪护费、安装假肢交通费,共计人民币321335元(详见赔偿清单)。二、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爱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正山伟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建立、张磊、孙薇薇、雷晓平、雷正山: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洛阳爱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利息含期内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为86717.16元,从2018年7月1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执行)。2.判令被告洛阳正山伟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建立、张磊、孙薇薇、雷晓平、雷正山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大博金商贸有限公司、洛阳乾池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天福丽华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赵克松、王飞飞、赵罗松、张新提、赵宇飞、苗现峰、马增辉、茹晓波、刘兵: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第一被告洛阳大博金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499980.14元及利息(利息含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6年11月29日为417159.41元,从2016年11月30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2.依法判令被告洛阳乾池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天福丽华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赵克松、王飞飞、赵罗松、张新提、赵宇飞、苗现峰、马增辉、茹晓波、刘兵对洛阳大博金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十二个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三时在本院2019公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丰亮建材有限公司、洛阳满园春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吕康健、孙琤、丁阿福: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洛阳丰亮建材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含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6年12月23日为162663.99元,从2016年12月24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罚息利率执行)。2.判令被告洛阳满园春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吕康健、孙琤、丁阿福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景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鑫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岳聚帮、韩飞翔、岳浩然、符世磊、王瑛瑞、胡贞霞: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第一被告河南景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100000元及利息(利息含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8年4月19日为554109.16元,从2018年4月20日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罚息利率计收)。二、依法判令被告洛阳鑫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岳聚帮、韩飞翔、岳浩然、符世磊、王瑛瑞、胡贞霞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八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瞻博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市哲昕昊商贸有限公司、洛阳乐畅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尚亚飞、柴雯、尚银玉、田青女、赵先锋、吴玉先、姚建奇: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河南瞻博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720000元,并支付从2016年4月21日起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含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8年5月2日为327804.48元,自2018年5月3日起至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执行)。2、判令被告洛阳市哲昕昊商贸有限公司、洛阳乐畅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尚亚飞、柴雯、尚银玉、田青女、赵先锋、吴玉先、姚建奇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十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曌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洛阳正山伟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小平、朱妍、张磊、孙薇薇、雷晓平、雷正山: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洛阳曌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400000元及利息112759.03元(利息含期内利息及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6年12月23日),及从2016年12月24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的罚息、复利。2.判令被告洛阳正山伟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小平、朱妍、张磊、孙薇薇、雷晓平、雷正山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被告洛阳曌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智强: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董海林: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袁守俭: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程润宾: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应文: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孙玉国: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董海林: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郭建涛: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程超超: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俊伟:原告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7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希恩实业有限公司、徐国忠、王金妹、林志銮、徐爱珠: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及被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答辩期内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已做出(2018)豫0311民初4075-2号民事裁定书,被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希恩实业有限公司、徐国忠、王金妹、林志銮、徐爱珠: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当事人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臧献峰: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市洛龙区海之星床上用品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孙花申请执行杨显岭、赵美英民问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显岭所有的位于中牟县白沙一中东、振兴大道北恒通风景苑19幢东3单元2层东户19#楼幢3单元2层3-2-201号房屋一套进行评估。本院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上述房屋。现将有关拍卖适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中牟县白沙一中东、振兴大道北恒通风景苑19幢东3单元2层东户19#楼幢3单元2层3-2-201号房屋一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杨显岭;拍卖机构名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在拍卖日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相关凭证;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向本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标的物状况、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联系本院执行人员。联系人:张丙江,联系电话:1780383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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