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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15
2018-11-15 第19版:以案说法 大 |  中 |  小 

加强动态监督防止超期羁押

作者:巩向惠 段文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4
    本报讯近期,南召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针对办案部门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和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容易出现超期羁押而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现象,对羁押期限实施动态监督,对将要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提前作出预判、预警,促进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办案流程。
    该院通过检务公开栏向每名在押人员公布各诉讼环节羁押期限和驻所检察工作职责,推行“阳光检务”。深入开展约见检察官谈话制度,保障在押人员充分享有举报、申诉权,同时在谈话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普及羁押期限法律知识,提高在押人员自身维权意识。
    同时,该院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联合公安、法院内勤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羁押期限即将超期,及时和相关部门内勤联系,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核实,由部门内勤督促,使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对发现因不换押或者换押不及时造成的“隐性超期羁押”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积极监督换押制度的落实。
    据悉,为防止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导致超期羁押而损害在押人员诉讼权利问题,该院驻所检察室通过查阅《看守所检察日志》的记载和登录《在押人员情况检察台账》,随时掌握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的变化情况,并与看守所建立了羁押期限信息通报制度和羁押期限预警、催办机制,针对可能超期的羁押案件,在羁押期限届满前7日提示看守所及办案
    人员,从源头上解决超期羁押
        问题。
              (巩向惠 段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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