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8-11-15 第05版:法治综合
| 大 | | 中 | | 小 |
|
|
灵宝市公安局开出首张禁燃禁放罚单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崔晓飞陈博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13 |
|
|
|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崔晓飞陈博)11月10日12时许,灵宝市亚武路上某商贸烟酒行开业,店主袁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灵宝市公安局局长魏永申在金城派出所检查民警用房建设情况时听到鞭炮声,指令民警前往处置。金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责令袁某某停止燃放,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其罚款500元。这是灵宝市自禁燃禁放会议之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魏永申说,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给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灵宝公安将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连日来,灵宝市公安局通过加大“双禁”宣传、执法力度,公布处罚案例,引导市民积极支持和响应禁放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