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18-11-07 第12版:法治故事
| 大 | | 中 | | 小 |
|
|
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
|
|
| 作者:陈柏源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6 |
|
|
|
|
|
|
本报商丘讯 2018年10月31日,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军受本院检察长赵维冠委托,到睢阳区法院列席了该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就两起监外执行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列席审委会前,董军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拟定监督意见,在听取了睢阳区法院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具体情况的介绍后,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情况全面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董军表示,一方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通过列席审委会,法检两家就案件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研究讨论,能够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确保案件得到正确的定性和公正的处理,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另一方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也是一个相互学习、沟通交流的过程。通过列席审委会这个平台,发现公诉案件中存在的不足,吸收法院系统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在下一步工作中,睢阳区检察院将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契机,认真落实这项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的配合、制约及协作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确保法律准确统一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陈柏源)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