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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07
2018-11-07 第12版:法治故事 大 |  中 |  小 

偷梁换柱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赵市伟魏泽森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95
  一个人,有时候若是太自作聪明,也许就会聪明反被聪明误。许昌市魏都区的孙某看到自家的房产不保,终于坐不住了,一大早就急匆匆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将凑齐的9万余元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履行完毕。“朱法官,是我不懂法,让儿子弄个假身份证担保差点酿成大错,我这就把欠款全部还清,请求法院网开一面,将儿子的房屋解封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该案的曲折过程,还得从孙某的儿子用“假”身份担保说起。
  孙某夫妇于2015年向王某借款8万元,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其儿子孙某甲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将其名下房屋作抵押,王某知道孙某甲住着他自己买的一套房,所以也就没怀疑什么。借款到期后,孙某夫妇未按约偿还,经多次索要未果,王某将其一家三口告上法庭。2017年,法院判决孙某夫妇及其儿子连带返还王某上述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
    判决生效后,孙某一家拒不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孙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该案承办干警朱建光多次查询孙某一家名下财产,令人意外的是,不仅银行账户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连孙某甲名下房产也不知所终。为此,朱建光按照孙某甲居住地登记信息到房管局了解情况,经过查询,他发现该房主名字登记为孙某乙,与孙某甲有一字之差。
    面对这种情况,朱建光疑惑不解,凭借多年的执行工作经验,他分析孙某甲很可能用假身份证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试图逃避执行,遂首先到孙某甲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经过查询,公安机关出具了孙某甲与孙某乙系同一人的证明。
    拿到第一手材料后,朱建光迅速找到孙某,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孙某不得不承认他让儿子用假身份信息提供担保并被法院起诉的事实。面对该情况,朱建光向孙某说明其做法是在恶意规避执行,其儿子的行为甚至涉嫌构成拒执罪。为了进一步施压,朱建光在房管部门的协助下顺利将涉案房产查封。
    后孙某凑齐9万余元本金及利息来到法院一次性全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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