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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07 第09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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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坏环境案件零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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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冯建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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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内乡县检察院立足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汇水区的特殊地理区位,站在保护生态安全的高度,通过创新法律监督手段,严厉打击危害生态资源犯罪,为“一库清水送京冀”构筑良好生态屏障。 该院以保护青山绿水为重点,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实行零容忍。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积极推动建立环境保护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全面回应人民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期待。截至目前,该院已监督执法部门对境内湍河等7条河流沿岸的养殖、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先后关停养殖企业70余家、关闭排污不达标工业企业20余家。监督环保等部门对全县30家小型石材加工企业停业整顿,对符合要求的11家企业及时完善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督促汇水区乡镇上马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环保项目,确保水质安全达标。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依法介入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从源头上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据统计,近3年来,该院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6件,批准逮捕132件,提起公诉141件,督促履行职责20件,立案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渎职犯罪案件8件10人,对7起涉及生态环保的非诉执行案件督促法院执行到位。 (冯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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