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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07
2018-11-07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依法开庭审理惩治黑恶势力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 通讯员梁锦学阮传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61
        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
    通讯员梁锦学阮传超)11月2日,睢县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100余名群众
    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参加以李某
  (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听从组织
  指挥和调遣,与其他组织人员(均已判刑)随意
  殴打他人,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财富,严重危害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被告人在做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鉴于本案案情较为复杂,合议庭经合议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睢县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依法审理了商丘讨债团涉黑案,某乡村支书行贿受贿、诈骗、强迫交易案,杨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袁某诈骗、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案件,并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网络庭审直播、《法庭内外》电视专题播出和该院“双微”发布、街头宣传、设立举报信箱等举措,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力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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