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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第03版:重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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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安全万万做不得假 |
我省各地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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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园园/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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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 火灾发生时,消防产品往往发挥着巨大作用,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很多造假者把“黑手”伸向了消防产品,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可能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为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提高公众识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能力,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整顿行业市场,利用全媒体宣传、开展广场活动等手段,提高了群众对消防产品查伪识假能力,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消防打假护航安全 河南消防吹响消防产品打假“集结号” “灭火器作为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一般放置在发生火灾时我们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可遮挡、埋压更不能靠近热源和暴晒;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针对不同的着火物资而研发的,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而引起危险。同时,灭火器还是一种被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必须获得相应的市场准入资格,才可生产、销售、使用。你们超市里这个灭火器是不能用的……”项城市一家购物超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超市使用假冒伪劣的灭火器,这款灭火器是既没有生产厂家又没有市场准入信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违规产品予以查扣和没收,并依法从严处理。 河南法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开展消防产品打假宣传活动过程中,周口消防部门先后举行宣传和咨询活动10次,播放宣传片5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检查单位400多家,检查消防产品750余批次,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正处罚单位20家。这只是全省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打假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 ●多角度展示普及产品常识 全省紧密围绕消防产品打假宣传活动主题,不断创新举措,扎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迅速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举办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鉴别展示活动。各地通过多种形式,针对不同类型人群开展科普宣教活动,警示社会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危害,普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识别方法。郑州、安阳、三门峡等多地电视台现场直播广场活动,邀请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讲解如何通过外观、证书、测试、网上验证等方面辨别消防产品真伪。一系列宣传活动,让群众直观地感受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社会危害,引导发动公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通过“96119”举报身边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实现“净化源头、规范市场、完善长效机制”的目标。 ●多手段出击联合整治市场 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地充分发挥执法合力,多重手段出击,迅速掀起消防产品打假风暴。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今年消防产品抽检送检任务主要是微型消防站配备装备。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等地在辖区内随机选取重点单位,从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器材库内随机抽取尚未使用的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水枪、水带、接口封样送检,向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送检20批次。各地组织质监、工商、经侦等部门,按照“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综合执法、有分有合”的原则,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各地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促进了消防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通过开展使用领域消防产品集中检查,各级消防部门办理了一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行政处罚案件。今年以来,全省共下发消防产品现场判定不合格通知书1031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11份,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正单位544家,集中销毁不合格消防产品2300余件。 ●多平台曝光助力打假宣传 各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消防产品打假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全省共组织媒体曝光团93个,曝光火灾隐患突出单位和场所294家,通过开展集中曝光,震慑了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辨识真假揪出“李鬼” “前几天我店里新买了几具灭火器,等下我回去就检查看看是不是真的。你们不讲解,我还真是分辨不出来,这要是买了个假灭火器,到关键时刻不管用,后果真是不堪设想。”郑州市民陈女士感慨道。 “正规的消防产品表面及包装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还可以根据强制认证标签,在网上查询是不是合格产品……为了确保消防产品在抵御火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我们掌握一些识别方法。”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向群众普及了一些辨别假冒伪劣灭火器的方法。 一看有无“身份证”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每个人都有其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在灭火器小小的瓶身上,也有一张“身份证”,它的全称为“消防产品身份体系标志”。根据这张“身份证”,人们就能为灭火器“验明正身”。市民在购买灭火器时发现灭火器没有“身份证”、“身份证”上的14位明码不正确或是“身份证”很容易被揭下时,就要注意了,这很有可能就是假冒伪劣产品。 二辨灭火器重量 根据相关规定,3kg以下的干粉灭火器总重量正负不应大于3%,3kg或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总重量正负不应超过2%。例如,5kg的灭火器的最小重量不应低于4.9kg。 三查“一证一报告” 如果您想查询自己购买的消防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可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网址http://www.cccf.com.cn)查询,正规厂家出品的消防产品都要有“一证一报告”,即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所出具“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二者缺一不可。您在购买使用消防产品时,一定要确认这些证书和报告。如发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可拨打“12315”或“96119”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购买消防产品时要注意什么? 1.合格资料很重要。购买前应查看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常见的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灯、水枪水带、防火门等消防产品,销售方要提供3C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并能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查询到。 2.标示标牌不可少。合格的消防产品应有永久或耐久型的标识牌,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地址等信息,同时产品上都应贴有相应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不合格的产品往往会呈现出标示模糊不清或内容标示不全、缺项等。 3.简单对比知分晓。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详细记录了产品的技术参数,并对产品关键件或重要原材料进行明确规定,比如:灭火器钢瓶用料、应急照明灯具电池光源类别型号、防火门填充物的用料规格型号并附有明确的部件尺寸示意图等,只要拿上检验报告与实物关键部位进行简单对比,只要与报告内容记录不符或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均为不合格产品。 ●使用注意事项 便携式灭火器自带压力表,一般情况下压力表上有三种色区。 当指针指到红色区内时,表示灭火器内干粉压力值偏小,在遇到火灾时会不能喷出,说明该灭火器已经失效。这时应到正规消防器材店重新充装干粉。 当指针指在绿色区内时,表示压力正常,可以正常使用。 当指针指在黄色区内时,表示灭火器内的干粉压力过大,虽然可以喷出干粉,但却有爆破、爆炸危险。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 使用。实行强制性产 品认证的消防产品 目录,由国务院 产品质量监 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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