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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01 第17版:平安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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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的温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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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周丰娟张赛男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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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近日,新乡市牧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别”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这要从一份来自看守所的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函说起。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函中,建议审查的理由是“在押人员已怀孕”。收到这份建议函后,牧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依职权启动了对在押人员的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程序。 在初审过程中,牧野区检察院干警了解到,当初,在押人员王某某接受入所收监身体检查时,怀孕月份过小,因而未被查出。了解情况后,牧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立即与办案单位建立起良性沟通机制,最大程度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接下来的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经过全面审查后,牧野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对王某某怀孕情况及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检验报告单、彩色多普勒超声扫描报告等进行了确认,并证实了王某某的受孕时间是在入所收监之前。为避免出现女性在押人员违法通过怀孕逃避处罚的情况,牧野区检察院干警与王某某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联系,详细了解王某某的家庭状况,做好登记备案。 日前,办案部门采纳了牧野区检察院发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对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依法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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