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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01
2018-11-01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许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拉开序幕

受理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祁继峰王世闯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8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祁继峰王世闯)10月24日上午,许昌市司法局组织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公安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参加了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这标志着许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拉开序幕。
    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据了解,许昌市将于今年年底前选任出首批人民陪审员,他们将参与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力推进司法公正和法治社会建设;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指导监督,县、区司法局负责具体实施。
  “自全省统一刊登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之日起,我市开始受理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凡年满28周岁、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自行到当地司法局申请,也可通过当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有关机构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拟任命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人民法院提请相应的人大常委会任命。”许昌市司法局法制科科长刘文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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