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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1 第15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无标题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295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朱广庆、王彦霞、洛阳懿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飞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确认李飞与朱广庆、王彦霞签订的购房合同成立。二、判决被告朱广庆、王彦霞在判决生效30日内履行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产权转移义务,被告朱广庆、王彦霞、被告洛阳懿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给原告李飞,逾期履行由人民法院强制履行。三、判决被告朱广庆、王彦霞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1305元(按房价的万分之五,自2018年5月24日至履行义务之日,为计算诉讼费暂时计算至起诉之日11305元)。四、被告朱广庆王彦霞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徐可:本院受理原告昌晓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豫0305民初2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赵春生: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387551.93元(包括:代偿本金375266.87元、代偿利息9851.86元、代偿罚息2433.2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担保费7473.6元;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滞纳金(以带偿金额387551.93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5日起,按照0.1%/天计算至被告偿清全部款项之日,暂计算至2018年7月13日为53482.17元);四、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就抵押物【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中泰世纪花城1幢1-601,产权证号:豫(2016)洛阳市不动产权第00448130号】的处分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判令被告承担原告需要支付的律师费41395.54元;六、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行民二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6)豫0311执1431号洛阳金璞思纺织品有限公司、田恒远、崔小改:本院受理洛阳市经贸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豫0311执14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本院(2015)洛龙民初字第23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鹏云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腾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安县鹰嘴山商贸有限公司、洛阳食为天面业有限公司、窦建宏、王占胜、王鹏云、崔爱云、姜红梅、王占奇、牛钰瑛: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第一被告洛阳鹏云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999999.82元、支付违约金399999.82元、利息及复利(利息自2016年2月20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止,以3999999.82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13.32%计算利息为279052.27元,并要求以3999999.82元本金为基数,按罚息利率19.98%计算的利息自2016年7月29日起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自2016年2月20日起以期内欠息279052.2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32%计算的复利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起诉之日利息及复利暂计算为2057997元。二、依法判令被告洛阳腾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安县鹰嘴山商贸有限公司、洛阳食为天面业有限公司、窦建宏、王占胜、王鹏云、崔爱云、王占奇、姜红梅、牛钰瑛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被告洛阳鹏云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行民二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刘帅英: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届满。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赵献武:本院审理原告裴金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28民初1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正喜:本院受理宋智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26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许原告宋智利与被告张正喜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40元,由原告宋智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喜波:本院受理牛会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27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张喜波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牛会毅借款20000元并支付以2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牛会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25元,公告费540元,共计965元,被告张喜波负担840元,原告牛会毅负担125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赵彦峰:本院受理高永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27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赵彦峰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高永杰40829元。案件受理费821元、公告费540元,共计1361元,由被告赵彦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权海洋、何建:本院于2018年10月24日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执行你们其他案由一案,(2018)豫0306民初11、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06执364、3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强制执行。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邢雪雪、张会强:本院于2018年10月23日受理张志勇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豫0306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06执3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强制执行。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崔文成:关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秦素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崔文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人员将所涉及的位于瀍河区中州东路南侧恒大绿洲B地块62幢3-504号房产价值移送我院技术科,依法进行司法评估。于2018年9月18日法院依法随机抽取洛阳首佳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司法评估机构(备选结果是河南豫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现公告送达通知书予以告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同本院执行局及技术科、申请执行人、房产评估机构,共同对上述房产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在公告期满后的第40日上午9:00时,到本院领取房产价格评估报告书,如果对评估的价格有异议,请于逾期后的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你放弃权利,本院将在淘宝网上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公开拍卖(上述期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潘宏凯:关于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涧西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潘宏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人员将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世纪华阳27幢125号房产价值移送技术科,依法进行司法评估。现公告送达告知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选择司法评估机构通知书、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告知书及相关事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于公告期满后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428室随机摇号选择司法评估机构及相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选择程序进行。公告期满后第15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同本院执行局及技术科、申请执行人、评估机构,共同对上述房产进行现场实地勘察。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何战争:本院受理原告张龙龙诉你、偃师市怡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刘爱红、张继东、李雷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306民初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李照祥(小名李白旦):本院已受理原告李耀光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杨宇颢、洛阳市绿通铝业有限公司、韩青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君宪诉你们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9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李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六联彩钢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洛阳豫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商品车维修费损失、贬值损失等共计暂定3万元(待评估鉴定变更诉讼请求);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公告费等一切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三时在本院李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告刘刚强:原告郭银亮诉你、刘阳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二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万元,并从2017年12月17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利息,直至付清,截至2018年8月利息暂记24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兰兰、鲁小建: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王铁群、王海兰:上诉人时淑兰就(2018)豫0303民初25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26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夏奎: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市未来副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02民初602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陈永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02民初595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陈新:本院受理原告孙更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02民初6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召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南召县城郊乡史庄村北庄组16号冯小歌(身份证号码411326198602284420):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廷惠与被告冯小歌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八点三十分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召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南召县城关镇中华社区三组李兴正(身份证号码412921195802100073):本院受理原告储召军与被告李兴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321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书,其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储召军的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3日10时至2018年11月4日10时止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066,户名: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霍庆强名下豫BHJ567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一辆,现予公告。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3日10时至2018年11月4日10时止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066,户名: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姜燕名下豫BJ6567号日产骐达小型轿车一辆,现予公告。
              宁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于2018年12月1日10时至2018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0/02,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位于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西侧北海路北侧盛大世纪名城1、2号楼办公02、03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电话:0370-7763020/(17603708879)吕法官
              宁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于2018年12月1日10时至2018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0/02,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位于宁陵县城关镇信陵路南侧永乐路东侧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电话:0370-7763020/(17603708879)吕法官
              宁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于2018年12月1日10时至2018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0/02,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位于宁陵县城关镇建设路南侧张弓路西侧营住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电话:0370-7763020/(17603708879)吕法官
              宁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于2018年11月16日10时至2018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0/02,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商丘玉粉面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高效振动筛等面粉设备,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电话:0370-7763020/(17603708879)吕法官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18年12月1日10时至2018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人民路东段南侧广场花园14号楼2单元401室成套住宅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郑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551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18年12月1日10时至2018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产业集聚区中山大道西侧、建业路南侧河南天顺玻璃有限公司的两座厂房生产车间及彩印车间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杜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389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新利:本院受理原告唐国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程利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新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贺正艳:本院受理原告李秀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毛勇、毛京京:本院受理原告李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吕贝:本院受理原告王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张东照:本院受理原告秦晓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杨凌普、周红君:本院受理原告胡志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基涛:本院受理原告董红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6民初99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道口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海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91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朝方: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太行路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81民初556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根据案件需要,本院将于2018年11月27日10时至28日10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安阳市曙光路安和苑10号楼3单元8层西户(房屋所有权证号安阳市房权证文峰区字第00098700号,房屋共有权证号安阳市房权证文峰区字第00098701号;建筑面积154.54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7.07平方米(无证);土地证号安文国用(27)第6130(2)10316号,地号:7-6-130(2)-10316,分摊面积20.75平方米)房产一套。依法确定起拍价927000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因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易过户涉及应缴纳的税、费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的原欠缴税、费等款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应由被执行人负责缴纳的部分本案不予负责,买受人为完成过户自行垫付的款项可另行主张。具体费用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咨询的竞买人或勘查现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中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有意者可到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报名竞买。标的展示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6日(工作时间),展示地点:房屋所在地。咨询电话:0372-2097434监督电话:0372-2097349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根据案件需要,本院将于2018年11月27日10时至28日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拍卖安阳市华兴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轧花厂内的机器设备【1、变压器1套;2、全自动塑料吹瓶机1台;3、全自动无塔供水器1台;4、交流低压配电屏2台;5、模具25块1套;6、模具5块1套;7、模具45块1套;8、橡塑破碎机1台、橡塑破碎机(无电机)1台;9切刀机2台;10全自动塑料中空成型机1台;11塑料射出成型机3台;12标准型高速模切机2台;13、东海系列干法复合机1台;14、电机1个;15、拌料机1台;16、交流低压配电屏1台;17、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台;18储气罐1台;19、净化空调机组1套;20、空气压缩机1台;21、化验室设备1套;22、仓库(塑料盖)1项;23、全自动塑料吹瓶机2台;24、抽水泵2台;25、台钳1个;26、抛光机;27、轴流风机1台;28、切割机2台;29、台钻1台;30、电子秤1台;31、电热蒸馏水器1台;32、大风扇1台。以上设备中第21项化验室和22项仓库,经现场盘点是分别存放在11个房间内的物质,包括康氏振荡机、箱电阻炉、空调冰箱等少量设备,大部分为塑料瓶(瓶盖)和桌子椅子茶几床等家具】。依法确定起拍价为256874.40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详细信息见拍卖公告。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其物品的外观、数量、品质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物品的真伪品质数量等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数量予以确认,责任自负。中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有意者可到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报名竞买。标的展示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6日(工作时间),标的展示地点:房屋所在地,咨询电话:0372-2097433监督电话:0372-2097349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根据案件需要,本院将于2018年11月27日10时至28日10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安阳市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路南340号11幢1单元702号房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林房权证开元办字第2013000927号;建筑面积186.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林国用2013第1000985;分摊面积:24.21平方米。房产一套。依法确定起拍价为587022.75元,保证金为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因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易过户涉及应缴纳的税、费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费等款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应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负责缴纳的部分,本案不予负责,买受人为完成过户自行垫付的款项可另行主张。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职能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咨询或未勘查现场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中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均可到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竞买。标的展示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6日(工作时间),标的展示地点:房屋所在地,咨询电话:0372-2097344监督电话:0372-2097349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何颖斌:本院受理原告何友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6民初2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洹河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张涛:本院受理原告许玉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3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元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3民初2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田春玲:本院受理原告侯庆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3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金艮贸易有限公司、安伟:本院受理原告雷爱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3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告王道春、王兵、闫丽梅:本院受理原告台前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道春、王兵、闫丽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7民初1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志奎:本院受理原告白兰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2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吉兆里、黄利伟、程爱凤: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屯信用社诉被告吉兆里、黄利伟、程爱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46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吉兆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屯信用社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2月26日起按逾期利率15.45‰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屯信用对被告黄利伟、程爱凤的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73元,由被告吉兆里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侯永林、陈银萍:本院受理的商天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49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陈建红:本院受理原告张云、史占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02民初第8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中原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杨小五:本院受理原告白秀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欢:本院受理原告张瑞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02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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