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0-25
2018-10-25 第15版:追寻中原古代法制文明系列报道 大 |  中 |  小 

孝礼:夏礼的基石法制的滥觞(下)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国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86
●孝祀:礼仪之始
    在中国古代,按照一定的时节祭祀祖先和山川之神叫“孝祀”,或者叫“享祀”。《史记·夏本纪》中记载:“禹居外十三年,薄衣服,致孝于鬼神。”这句话的意思是,大禹虽然十三年在外治水,但他宁愿过得很艰难,也从来不忘记“孝祀”这一礼仪。河南法制报记者在二里头考古队工作人员郑倩男的带领下来到出土文物陈列室。郑倩男向河南法制报记者展示了出土陶盉、陶爵等。据介绍,二里头遗址发现多处与祭祀有关的建筑基址,如“坛”等建筑遗址。二里头遗址2号殿是祭祀先王的宗庙,也就是“夏后氏世室”。
    “孝祀”的对象是已经远去的祖先。远古时代,人的祖先意识淡薄,实行“泛祭”,就是什么鬼都祭。到了夏代,祖先意识明确了,也有明确的“代”的意识,一代二代三代往上推,祖先是谁很清楚,于是就有了祭祖。
    祭祀的另一对象是“神”。不是什么神都祭,而是祭冥冥之中主宰名山大川命运和人的命运的“神”。
    省社科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唐金培说:“这样一来,禹,也可以说是夏代,也许开了两个先河:一是‘慎终追远不忘本’的礼仪,二是祭名山大川之神。后来秦始皇、汉武帝的作为都可以看成是继承了夏的礼仪传统。最难能可贵的是,夏礼是以朴、俭著称的。清水、水菜的供奉是夏代祭祀的本色。”
●孝敬:畅行天下
    夏礼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要孝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孝道。这样的观念大抵是从舜对其父以及禹对其父的行为中引申出来的。这是两个都有着缺陷的父亲。这就引了一个问题:有缺陷的父亲值得孝敬吗?
  “答案是肯定的。”郑大法学院资深教授、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梁凤荣说。她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出于父母子女间的血脉关系。孝敬这一观念在古典文献中一再被提及,舜在天子之位身体力行,使孝成为全天下皆需遵循的行为规范,他自己也成为孝的典范人物。
    第二,子女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感动有缺陷的父母。舜用自己伟大的人格精神感动了他糊涂的父亲,使之幡然悔悟。后来,禹在说到舜时,认为舜的可贵之处在于“于父母,负罪引思”,就是把父母的罪责当作自己的罪责,在父母面前诚心诚意地启发他们,使他们改过,这叫“至诚感神”。
    第三,要从父母身上吸取经验教训,走好自己的路。禹的父亲鲧是一个失败的英雄,他治水九年无功,被帝舜流放了。而禹是成功的英雄,但成功来之不易,他是吸取了父亲的教训而成功的。禹将其父亲未竟的事业接过来,从父亲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弥补父亲的过失,“以德修功”,让自己的家族重新扬眉吐气。这就是作为圣人的禹心目中的孝敬。
●慈幼:不敢绝衣食
  “慈幼”这种提法,早在夏代就有了,“上爱下曰慈”,被称为“慈”者,可以是父亲,也可以是母亲。《韩非子·解老》载:“慈于子者不敢绝衣食,慈于身者不敢离法度,慈于方圆者不敢舍规矩。”这三句话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对“上爱下”的理解。
  “不敢绝衣食。”孩子还小,当父母的理应使之衣食周全。《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早在舜时,帝舜就对主管教化的司徒契说:“契,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在宽。”经过百年不遇的洪水灾害,社会上出现了“百姓不亲,五品不训”的偏颇。
    所谓“百姓不亲”,指的是各宗族之间不亲善。《史记集解》解释为“五品,父,母,兄,弟,子也”“五品,五常也”,也就是处理好家庭关系。在家族所有制转化为家庭所有制的关键时期,这个问题提得实在及时。夏代是紧接着帝舜的统治而来的,这方面的教育确不可少。
    这方面,五帝中的最后二帝都为人们作了榜样。尧子丹朱是个不肖之子,尧就不把帝位传给他。因为当时的法度是“传于贤者”。舜在公开场合批评尧子“丹朱傲,唯慢游是好”,要求一切年轻人引以为戒。后来,舜的儿子也不贤,因此也没有传位给他。
  “在当时人们看来,法度是一条底线,这条底线是不能突破的。”唐金培说,“禹传位给儿子启,主观上也不是有意要创造出传子制度,而是因为夏启贤。”
  “不敢舍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是中国的古训。教子即教之以规矩也。禹一生的所作所为就为启立下了为人处世的规矩。禹“过家门不敢入”的精神,禹的刻苦耐劳,“致孝于鬼神”的作为,不就是为启画出了人生的方圆吗?
●“以天下养”:大同社会的养老
    在《礼记·礼运》中,作者描绘了“大同社会”的美妙图景,说在那样的社会中,“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养。”后来,孟子把这一思想进一步发扬,名之为“以天下养”。他对当时的大国之君梁惠王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不过,在原始社会向私有制社会转化的夏代,当时的统治者的确是雄心勃勃的。”洛阳市地方志研究学会副会长马正标说,“当时,大水治平,社会稳定,国家富足,不再像原始社会那样缺吃少穿。在人们刚步入私有制社会时,原始共有的余风犹在,如果有人提出一套社会养老的方案,还是能得到社会响应的。”
    要把养老、尊老的礼节普及于全社会,使社会的每个家庭都懂得养老。《礼记·内则》中说:“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
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
    这里说了几层意思:一是要“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这是最基础的,就是让老人住得好、吃得好。二是要“乐其心,不违其志”,要让老人心情舒畅地过日子,这就是孔子说的“心养”。三是要“孝子之身终”,当儿女的要一辈子当孝子、当孝女,让老人享受终身。
    如此一来,每个家庭都负起了养身的职责,那么整个社会的养老事业就更有希望了。夏代还提出了一个社会养老的大问题:“凡养老,夏后氏以飨礼。”何谓“飨礼”?
●“飨礼”:孝老的举措
  “飨礼”是由乡村的相关组织开展的针对老年人的礼节性和生活性活动。这也是孝老的一种举措。“飨”和“乡”在一定意义上是通的。每个老人都有自己所在的乡村。因此,由乡出面最普遍。这种以乡为单位开展的老年人活动,相当于后世的社区活动。
  “飨”是集合和祭祀“一身而二任焉”的活动。老人容易有孤独感,由乡里出面组织活动能解决孤独感的问题。同时,老人需要感情寄托,祭祀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每年十二月,经常进行以乡为单位的祭神、祭天、祭地、祭祖活动,参加的对象主要是老人。
  “飨”字的一边是“食”字,集聚在一起,当然要美美地吃一顿。“飨”与“享”通,飨礼是很实在的礼数,就是要让老人们物质上好好地享用一下。所以很多文献上把“夏后氏以飨礼”解释为“乡人相聚一起宴饮也”。老人有闲工夫,这种又是祭神、又是聚会、又是宴饮的活动,是十分值得提倡的。
    夏代,以及后来的商代和周代,养老既有一种相对成熟的模式,又有行之有效的物质举措。《礼记》记载:“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可也。”年过半百的老人,可以吃细粮,年过六旬的老人可以隔天吃一次肉,七旬以上的老人可以每月加一餐美食,八十以上的老人可以经常吃山珍海味,九十岁以上的老人饮食不离身,饮料和食品可以随时送到他的旅游地去。
    夏王朝对有特殊贡献的老人制定了特殊政策。据《礼记·王制》记载:“夏侯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国老”是指有特殊贡献的原先有贵族身份的老年人,“庶老”指有特殊贡献的出生庶民的民间草根。他们地位不同,但因为都有贡献于国家和社会,因此国家一律采取“养起来”的特殊政策。
  “夏王朝的尊老、养老传统,是值得后人发扬光大的。”马正标说,“夏王朝对孝的重视是值得后人学习借鉴的。由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夏礼是中华礼仪之邦的奠基——孝礼是夏礼的基石。从此看出,孝礼在中国发展史上是多么重要。”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