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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5 第14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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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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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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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郑斌:本院受理原告崔小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方城县德星旺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信阳嘉宝静电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徐夫:本院受理原告陆红诉你及李明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503民初1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李计委、李科伟、李贝贝:本院受理原告郑海洋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306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邓志辉:原告洛阳浩德鑫置地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关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师天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原告洛阳浩德鑫置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关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尚银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原告洛阳浩德鑫置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关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告范欢欢:原告白永云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18)豫0323民初12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范欢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白永云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83415.41元,原告剩余借款利息以9302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自2018年4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白永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霞、朱宏军、梁新生、穆贵亭: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张霞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22578元,合计322578元。(利息暂算至2018年3月21日,按月息10.65‰计息);2.判令被告张霞支付借款30万元的逾期利息(2018年3月22日至结清日,按月息15.975‰计息);3.判令被告朱宏军、梁新生、穆贵亭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判令被告张霞、朱宏军、梁新生、穆贵亭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邮寄费、律师费等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行政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市宝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纪良:本院于2018年10月18日分别受理卢玉琴、卢润琴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豫0306民初54、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06执355、3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强制执行。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穆社尊:本院受理上诉人穆利婷与被上诉人李建国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民终4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赵亚斌:本院受理上诉人杜海珍与被上诉人梁玉龙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民终29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牛玉峰: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王亦菲: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九都支行与你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3执449号结案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要军:原告王月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超:原告张陈林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27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武战利:本院受理范春香诉你、蔡园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18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限被告武战利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范春香19521.95元;二、驳回原告范春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2元,公告费540元,共计702元,由被告武战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陈新伟:关于申请执行人佟胜利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新伟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人员将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9号院奥体花城二期16幢1-701号房产价值移送技术科,依法进行司法评估。现公告送达告知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选择司法评估机构通知书、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告知书及相关事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于公告期满后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428室随机摇号选择司法评估机构及相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选择程序进行。公告期满后第15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同本院执行局及技术科、申请执行人、评估机构,共同对上述房产进行现场实地勘察。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安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鑫宝铜钼矿业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栾川县豫广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西金通科贸有限公司诉栾川县龙沟矿业有限公司及你们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期顺延)在本院第27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志强(李建新):本院受理马仁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牛红旗:本院受理原告高红霞与你、被告寇利军、苗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802民初1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郑州水木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审原告郜齐与原审被告郑州水木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决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豫0802民监6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柳岸青、郭娜、舒予、许伍云、高梨、郭强: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与被告柳岸青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802民初2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富良、刘宏波:本院受理原告李胜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豫0802民初21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李富良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胜利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元为基准,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李富良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胜利律师费3000元;三、被告刘宏波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李胜利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40元、保全申请费820元,公告费880元,由被告李富良、刘宏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广州市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郜齐诉高振中、广东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及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15: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张照林、王玉梅:本院受理原告翟学青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2民初20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照林、王玉梅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翟学青借款200000元及利息(其中100000元借款的利息按月息2分,自2015年5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另100000元借款的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8年7月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王玉梅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翟学青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4年10月1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翟学青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0元,公告费780元,由你们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杨树强、杨小丽:本院受理上诉人焦作禾丰饲料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曹晓东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8民终221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依法视为送达。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袁国贤:上诉人河南德盛国家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俊杰及原审被告袁国贤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不服鄢陵县人民法院(2016)豫1024民初11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8)豫10民终2680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公告向你送达该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的,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春龙:本院受理原告张海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向法庭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上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望你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磊(雷):本院受理原告李艳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丁云霞:本院受理原告任新泽诉被告马勇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李青(清)雨:本院受理原告钞志强与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329民初26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新甸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胡平兰:本院受理原告张少卿与被告肖玉及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329民初20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新甸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赵春珍、郑国胜:本院受理原告李喜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329民初10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孙筱宏:本院受理原告张文艺诉苗中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新野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杨晨: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381民初18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郭平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下欠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28万元本金及利息、罚息。被告王宁、杨晨、郭鹏、郭安定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许芳芳、孙亚鸣:本院受理原告刘素霞诉你们和濮阳县红旗路居家房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濮阳县红旗路居家房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就(2018)豫0928民初303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将依法移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马振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慧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星法庭(胡状乡政府院内)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爱竹: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渠村信用社诉被告李爱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10月17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李爱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渠村信用社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借期内利息自2016年6月29日至2017年6月29日,按照本金300000元,月利率10.3‰计算,逾期利率从2017年6月30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5.45‰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吕立刚、吕自州: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市新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被告张世平、张彦平、张彦军、郭铁创、王文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9月7日作出(2018)豫0928民初53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吕立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濮阳市新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价款182248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182248元为基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的1.3倍即年利率8%计息);二、驳回原告濮阳市新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濮阳市新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不服,于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你二人作为被上诉人,现向你二人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宋秀香:本院受理原告李秀云诉宋秀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02民初9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中院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终极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勾瑞红、高冠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902民初6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徐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刘长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02民初9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秀琴、董青霞、赵彦坡、陈增旺、陈爱玲:本院受理原告谢秀松诉董青霞、赵彦坡、陈增旺、陈爱玲、刘秀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确定开庭时间后,因原告谢秀松因病去世,本院依法中止审理。现谢秀松的唯一继承人王美云决定继承其遗产,参加诉讼。经本院审查,王美云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开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麻建坤、王留增:本院受理原告刘敬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723民特63号 本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朱振康、朱振曦申请宣告姜彦菊失踪一案。申请人朱振康、朱振曦称,其母亲姜彦菊于2015年1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姜彦菊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姜彦菊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姜彦菊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姜彦菊情况,向本院报告。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晓平:本院受理原告郭浩宇诉被告刘晓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81民初5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鑫时运婴幼儿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张安民: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华豫针织染整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23民初2165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安阳欣源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阳景虹服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赔偿损失110万元,并返还租金40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超人劳动保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拓昕服饰有限公司、张同珍、张利苹:本院受理原告左振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02民初2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文峰区彰德路刘府百货经销部、安阳市文峰区刘府购物中心、安阳市刘府百货有限公司、安阳市刘府商贸有限公司、安阳市殷都区刘府购物中心、安阳刘府西部量贩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阳欧泰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02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齐晓娟:本院受理原告王素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8)豫0526民初6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齐晓娟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素霞借款人民币25万元及利息(其中10万元的利息自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月息2分计算至2018年7月12日止;另15万元的利息自2016年2月1日起按照月息2分计算2018年7月12日止);二、驳回原告王素霞的其他诉讼请求。现将上述内容作为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白杰:本院受理原告李福靖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点(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尚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申请人王京生申请宣告秦慧丽失踪一案,经查秦慧丽,女,1972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叶县邓李乡高庄村。居民身份证号码:41042219721220762X。2003年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秦慧丽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期间届满,本院依法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赵菲菲:本院受理原告赵晓诉被告赵菲菲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2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常路中心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 (208)豫0481破字第1号之三 本院根据舞钢市石油公司中请于2018年10月17日受理舞钢市石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0月19日指定舞钢市石油公司清算组担任舞钢市石油公司管理人。舞钢市石油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11月20日前,向舞钢市石油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平顶山市舞钢市钢城路中段东侧中国石化(矿山)加油站二楼,邮政编码:462500,联系电话:1843752354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舞钢市石油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舞钢市石油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舞钢市石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舞钢市石油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舞钢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通,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投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毛欢欢: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徐鹏飞诉你和原审被告潘姗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602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冯明阳、冯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阮志民与被执行人杨小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阮志民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审查,申请追加你二人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到庭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进行听证并作出执行裁定。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和秀灿:本院受理原告刘振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6民初98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道口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崔超峰、张军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崔超峰、张军红共同所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颍川办中华药城北外5路16号(房产证号:禹州市字第038613-1和038613-2号)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崔超峰、张军红共同所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颍川办中华药城北外5路16号(房产证号:禹州市字第038613-1和038613-2号)的房产。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崔超峰、张军红,房屋面积314.65平方米。评估价格为1183100元,经合议起拍价为946480元、保证金8万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50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活着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徐海全、邵二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徐海全、邵二翠共同所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钧台办滨河大道东段路南(房产证号:禹州市字第017808号)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徐海全、邵二翠共同所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钧台办滨河大道东段路南(房产证号:禹州市字第017808号)的房产。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徐海全、邵二翠,房屋面积332.31平方米。评估价格为1386500元,经合议起拍价为1109200元、保证金10万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50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活着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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