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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5 第12版: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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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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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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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俊、庞国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债权转让人刘晓红与债权受让人郑州言章商贸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债权转让人对你方所拥有并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郑民三初字第90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豫法民二终字第22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郑州言章商贸有限公司,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张显俊、庞国顺自《债权转让协议书》生效后向债权人郑州言章商贸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刘晓红 债权受让人:郑州言章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539925999 2018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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