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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5 第12版: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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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无主财产处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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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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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根据举报我局依法在许昌市建安区椹涧乡南头村从一辆车牌号为豫K53891的货车上查获一批标注为“星光”字样的排水管,型号为:DN100直管115根,DN75直管125根,经查,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该批物品无人认领。 案发至今,无人来我局接受处理,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请上述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持有效证件到许昌市建安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灵井工商所(地址: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灵桂路,电话:17637955820)接受处理。逾期,本局将按有关法规,按无主财物处理。许昌市建安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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