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18-10-25 第07版:特别报道
| 大 | | 中 | | 小 |
|
|
潢川县法院:严格依法办案打击震慑黑恶势力 |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36 |
|
|
|
|
|
|
2018年2月12日下午,潢川县法院召开集中宣判会,对3起寻衅滋事犯罪案件的6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和媒体记者150余人旁听。8月16日上午,潢川县法院对全市首例盗采河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退赔盗采造成损失31万余元;没收车辆、机械;责令承担修复费用9.5万余元。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200余人旁听庭审,省市县三级媒体现场报道,彰显了该县严惩非法采矿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准确适用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意见;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证据标准,将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与涉黑恶类犯罪案件严格区分开来,对涉黑恶类案件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保证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的标准。截至目前,潢川县法院审理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6类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服判息诉率为96.2%。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