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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5 第03版:法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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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 |
治标到治本让执行不再难 |
——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解读“基本解决执行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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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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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如何让人民群众告别“执行难”?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 记者:最高法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前来看进展如何? 刘贵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指标是: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 全国达标的法院不低于90%;近3年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接近90%的法院已经达到或者即将达到设定的核心指标。 记者:“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否如字面上所理解的,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顺利执行? 刘贵祥:如果被执行人经法院穷尽手段确无财产,或虽有财产但在已被全部抵押且无剩余价值的情况下,对于普通债权人而言也相当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类案件就是“执行不能”案件。“执行不能”案件按照法律规定裁定终结执行的以外,法院依法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必须强调的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意味着放弃执行。5年内执行法院每隔半年时间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将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 记者: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执行有没有特殊照顾? 刘贵祥: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对于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采取提请上级分管领导协调督办、向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敦促其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同时联合组织部门、监察委等部门采取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机构和人员予以党纪政纪惩戒。 目前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已执行到位金额480亿元,实际执结率超过80%,远高于一般的被执行主体。到今年年底,此类案件将实现实际执结率达到90%。 记者: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会不会像以往一样,行动一结束问题就卷土重来? 刘贵祥:执行难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每年有几百万件新的执行案件涌入法院,还会出现各种复杂疑难的情况,关键是要使执行难成为个别现象,执行不难成为一般现象。这次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个阶段性目标,而并非最终目标。 通过这场攻坚战,一方面,清理大量的历史性积案,极大化解执行案件存量,解决人民群众当前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使执行工作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状态。另一方面,在治标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长效机制建设,革除各种机制性积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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