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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0-18
2018-10-18 第19版:平安商丘 大 |  中 |  小 

强力措施促履行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陈金华张朋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3
    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陈金华张朋)“感谢你们,为了这个案件,加班到这个点。”10月12日23时,申请人李某领到15000元的执行款时,非常感动。
    2011年5月,刘某承揽了李某在虞城县站集乡沙岗村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刘某多次向李某借款,后因所借款项超出了工程决算数额15000元,李某要求退回多借的款项,刘某称无钱,于2011年11月14日出具了借款15000元的借条一张,并约定在当年春节之前还清,后李某多次讨要借款未果,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2012年4月27日,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偿还李某借款15000元。刘某一直未履行判决。2013年2月25日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与刘某沟通还款事宜。刘某以各种理由推托,逃避执行。执行法官也没能从刘某名下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来,刘某干脆换了电话号码,外出没了踪影。但是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
    2018年10月12日16时许,李某给执行法官打电话,称刘某回来了,正在虞城县界沟镇批发建材。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前往,将刘某控制。
    意识到不还钱就要被拘留,刘某慌了,开始打电话筹钱。为了让申请人拿到执行款,执行法官一直等到23时,刘某最终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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