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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0-18
2018-10-18 第17版:平安许昌 大 |  中 |  小 

外地人求助司法所长倾心调解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祁继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8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祁继峰)“得亏了马所长,要不在许昌人生地不熟的,我一个妇道人家哪能这么快要到钱!”10月10日,在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司法所所长马保伟的尽心调解下,来自新安县的邓某如愿拿到了儿子受伤的部分赔偿金。
    原来,邓某的儿子樊某与五女店镇西街村的周某同在郑州市一足道馆打工,一次两人相互打闹,周某不小心扭伤了樊某的左臂。经住院检查,樊某被确诊为左肱骨中下段骨折。樊某手术后,其母亲邓某找到足道馆老板协商治疗费用,老板说周某应该负主要责任,但出事后周某至今联系不上。民警建议邓某先到周某居住地司法所调解。
    马保伟接待邓某后,鉴于周某系未成年人且至今联系不上,决定通知其父亲协商解决。为提高调解效率,马保伟邀请周某所在的西街村村委会主任刘民生共同参与调解。周父承认儿子闯祸,但要求找到儿子后再调解。马所长结合民法指出其子周某的行为直接造成了樊某受伤,应负主要责任,周某系未成年且目前联系不上,应由其家长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在法理交融的调解下,仅用半个小时,双方就达成了赔偿协议,周父一次性付给邓某8500元,作为樊某的治疗费,后续手术费等由邓某与足道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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