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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8 第02版:要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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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交警“放管服”再出便民新举措 |
交警队可以办理车管所部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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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勇通讯员高磊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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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勇通讯员高磊)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便民措施,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一至六大队、港区大队已开展办理机动车、驾驶人相关业务的基础上,增加开办小型汽车、货运汽车五项业务,分别为: (1)抵押、解押登记; (2)变更登记(仅限变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3)补换机动车行驶证(包含进口车辆); (4)临时机动车号牌的发放; (5)补领机动车号牌。 驾驶证业务在原有已开办的五项业务之外,又增加办理三项业务,分别是: (1)机动车驾驶证的补换证(包含A1和A3证); (2)驾驶证延期审验、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3)记满12分驾驶人的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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