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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第11版: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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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农村实施轻刑案件特殊办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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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国庆王大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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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面对农村因土地边界、邻里房舍、小孩打闹等许多小事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根深蒂固的对立矛盾,且还存在以后长年累月的共同相处,有的还有亲情关系,但如果处理不慎,可能会使当事人之间势如水火,矛盾激化,造成当事人上访等问题,使案件办理难度增大。方城县检察院在认识到这一问题后,引导办案干警在办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注重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做好当事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因家庭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中,要仔细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在充分了解和掌握矛盾起因后,可采用换位法、说理法、沟通法进行调解,对当事人动之以情,以情感人,促进亲情。这就要求办理案件的干警在案件办理中将以案说法的精神及不怕麻烦的工作态度贯穿整个诉讼过程,以亲情感化,促使当事人和解,避免矛盾激化。 在调解过程中要弘扬尊老爱幼的美德,特别是在办案中要同时进行宣传教育,采取舆论影响法,即对旁听者进行尊老教育,也容易让不尽义务一方醒悟。在家庭和邻里纠纷中,当事人容易接受办案人员的意见,他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案件的调解发挥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积极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对家庭邻里纠纷中的不当行为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协调基层民调组织加大调处工作力度,或者鼓励当事人之间以基层组织为依托进行协调,对可能激化矛盾的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时国庆王大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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