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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0-15
2018-10-15 第05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驾校教练酒驾被拘留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郭富昌特约记者常向阳通讯员谢育健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6
  本报洛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郭富昌特约记者常向阳通讯员谢育健)身为驾校教练员的陈某明知酒后不能开车,却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近日,陈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拘留,并面临丢工作的窘境。
  10月5日20时50分许,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执勤人员在河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开展酒驾专项治理行动时,依法对一辆教练车进行检查。
  在核查驾驶员及车辆信息时,民警发现驾驶员陈某神情慌张,身上还有酒味,遂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和抽血鉴定。10月6日,血样鉴定结果显示陈某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5mg/100ml。另外,陈某驾驶的教练车使用性质为营运车,民警依法对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要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因一时侥幸,陈某不仅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丧失教练资格,其工作的某驾培机构也将面临督促整改。面临丢饭碗的境况,陈某悔不当初,情绪崩溃。原来,当天下午,陈某结束训练较晚,面对朋友的再三催促,来不及把教练车放回驾校,就直接开着教练车赶到了饭店。后因心存侥幸,想着自己驾驶技术过硬,少喝一点开车问题不大,就这样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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