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8-10-08 第16版:法治中国
| 大 | | 中 | | 小 |
|
|
2018年10月1日一批新规本月起施行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44 |
|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严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此次修订的显著特点是进一步突出政治性,在总则中增加了指导思想,“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在对政治纪律的着重补充完善方面,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等。 个税起征点5000元,本月起实施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决定通过提高个税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税率结构,加大对中低收入者的减税力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从制度层面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预防和妥善处理,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条例明确要求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突出医疗服务中医患沟通的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范求职招聘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个人在求职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困于户籍、地域、身份等“硬”件制约,与用人单位相比,求职者往往处于弱势。对此条例规定,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据新华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