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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第13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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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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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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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宇瑞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凯顿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彭利华:张自帝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豫0105执533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105执53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审理过程中本院已依法查封彭利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东路314号院9号楼1单元7层14号房产一套,现责令彭利华于本裁定生效后3日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查封的房产及屋内物品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上述案件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的通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祁春波、马利姣: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董国伟:本院受理原告垫付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为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1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洛宁县双荣木业有限公司、王曙光:本院受理原告马廷豹诉你及双荣木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洛宁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8民初1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吴亚来:本院受理原告李俊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洛宁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8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正安、焦小利:本院受理原告杨爱宁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洛宁县人民法院(2018)豫0328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廖峰、韩光辉:本院受理上诉人魏延东与被上诉人付菲及你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向波:本院已受理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届满。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302民初59号艾国正:本院受理原告余玉璧、楚人新与被告艾国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02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曲洪波: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074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梁延峰、王瑞霞:本院受理原告耿建团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06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金保强:原告郭志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关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马亚超: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刘蕊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刘蕊蕊不服本院(2018)豫0327民初114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宝丰县人民法院公告杜国红:本院受理李花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1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杜国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花改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驳回李花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65元,由李花改负担315元,杜国红负担55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李超、韩娟:本院受理原告孙晓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2民初8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延辉、郭川: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晟威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2民初10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李中玉:本院受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310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全德:本院受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310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刘亚非:本院受理原告唐书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杜寒冰、李晓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常路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郑瑞星:本院受理原告李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平顶山市兴盛源工贸有限公司、楚志民、楚志军:本院受理原告朱玉石诉被告平顶山市兴盛源工贸有限公司、楚志民、楚志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叶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则依法缺席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平顶山市兴盛源工贸有限公司、楚志民、楚志军:本院受理原告赵国强诉被告平顶山市兴盛源工贸有限公司、楚志民、楚志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叶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则依法缺席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平顶山市兴盛源工贸有限公司、楚志民、楚志军:本院受理原告李中义诉被告平顶山市兴盛源工贸有限公司、楚志民、楚志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叶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则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陈胜:本院受理原告郭利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5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0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陈胜:本院受理原告翟姣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30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0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要利、张小伟:本院受理原告姚金彪诉被告史志辉、第三人王要利、第三人张小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82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闫胜军:本院受理原告石国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汝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夏春生:本院受理原告王红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汝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侯文周(候文周):本院受理原告王红欣诉你及卢保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汝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涛峰:本院受理原告郭辉辉诉你、王红涛、淡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及(2018)豫0482民初8050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汝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常朝有:本院受理原告于桃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3214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平顶山市克瑞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祝相立:本院受理原告王崇峰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日期为答辩期满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公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鲁山县中盛工贸有限公司、鲁山县万华皮件有限公司、武妹平、李政桦、杨奎、杨彩虹、杜刚太、平顶山市亚方商砼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鲁山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代偿款30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8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204民特3号 本院于2018年9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秀云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王秀云称,其系被申请人陈书鹏的合法妻子,因夫妻生气,被申请人陈书鹏从1997年8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期间从未与家人联系。家人多方寻找,至今仍无陈书鹏的确切信息。特向法院申请宣告陈书鹏死亡。下落不明人陈书鹏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陈书鹏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陈书鹏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陈书鹏情况,向本院报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张新得:本院受理原告刘连合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702民初4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尹长伟:本院受理原告谢祥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守政:本院受理原告谢祥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6日10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潘伟:本院受理原告黄春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周书园:本院依法受理熊传兵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豫1502民初25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限为15天,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杨西成、张宏伟:本院受理原告万文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李豪:本院受理原告冯巧云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与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八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选择鉴定机构告知书:公告期满之日内到信阳市浉河区法院第三调解室选择鉴定机构。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信阳市震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张荣生、徐文华:本院在办理申请人李文杰与被执行人信阳市震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张荣生、徐文华借款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的通知,限你们于本公告生效后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我院技术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502室)选取评估机构并办理涉案资产评估的相关事宜,逾期不到本院将视为你们放弃后续相关权利。本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18年10月13日10时至2018年10月14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935/02)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新天地步行街快捷酒店29幢201号营业房,标的评估价:3600.87万元,起拍价:2142.4177万元。2018年11月2日10时至2018年11月3日10时止公开拍卖:漯河市嵩山西支路双汇欧洲故事15#楼15幢401号房产,标的评估价:66.021万元,起拍价:52.8168万元,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822。特此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57号赵斌、王爱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诉被告赵斌、王爱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28号王文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诉被告王文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27号张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诉被告张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26号李会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诉被告李会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25号荆国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诉被告荆国栋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24号苗玉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诉被告苗玉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22号韩花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诉被告韩花利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21号张延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被告张延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20号董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被告董毅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19号段称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被告段称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17号刘绍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被告刘绍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16号王新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被告王新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15号黄卫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被告黄卫东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14号申冲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被告申冲飞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813号李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被告李甫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8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776号李祥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诉被告李祥坤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7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556号王现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王现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131号张敏、李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西干道支行诉张敏、李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096号新乡市雲森商贸有限公司、张海云:本院受理原告王文艳诉新乡市雲森商贸有限公司、张海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11民初1555号郭德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诉郭德保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711民初15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杨泽恩:本院受理辛泽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11破2-3号 本院2018年8月14日裁定受理平顶山可利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8年8月31日指定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平顶山可利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平顶山可利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11月27日前,向平顶山可利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平顶山湛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67001;联系电话:0375-4895885、1509389612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平顶山可利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平顶山可利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陈自晓: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角与被告陈自晓、王俊丽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代为偿还的借款33618元、利息840.45元(按照月利率0.5%计算至2018年7月19日)及按照月利率0.5%支付2018年7月20日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之日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陈新停(陈新亭):本院受理原告张建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22民初21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赵少华、平顶山永诚加美饲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郝国平、郝俭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各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陈益升:本院受理原告吴国西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2民初12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佩佩: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03民初字第3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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