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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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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自我救济不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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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跃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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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上午,北京市的张女士携11个月大的儿子在北京丰台区大红门某商场内购物时,遇到3名女子阻拦,其中一名女子将躺在婴儿车内的孩子抱起欲离开,另两名女子对张女士进行阻拦。张女士呼叫后,商场工作人员制止了3名女子的行为,并将孩子交还张女士,3名女子遂离开现场。 在公共场所抢孩子,对于公众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情。事件一经披露,迅速引发舆论谴责,网友普遍认为,必须对抢孩子的人予以严惩,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警方只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李某某、沙某某、运某某、高某某等4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刺激了公众的情绪,引起了网友高度关注。 事后,公安机关发布的调查详情显示,该事件系老人李某某因长期看不到儿媳、孙子,纠集朋友欲抢回孙子,当日凭侧颜和手机照片将住在同小区的事主张女士错认为是儿媳和孙子,而发生了抢孩子事件。警方公布详细调查结果后,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平复了网络舆情。 这是一个老人抢夺孙子的乌龙事件,背后牵扯到复杂的家庭纠纷,当事人选择在公共场所抢人这种极端的方式处理矛盾,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其实,涉事各方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发生矛盾后,采取极端的方式,甚至不惜动用法外暴力来处理,最终必然害人害己。现实中,类似的事件并不鲜见。 今年8月份,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某小区加压泵非正常运转,导致高层供水时断时续,引起住户不满。百余名业主阻断市区中心的主干道路,导致交通阻塞长达2个小时。最终,警方将涉嫌扰乱交通秩序的8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作出相应处理。 今年9月份,温州瑞安市一学生家长因孩子和同学打架,到学校持刀捅伤一名小学生,受伤学生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反对暴力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特征,人类用几千年的血泪教训明证,用暴力来解决矛盾只会产生更多的矛盾、更多的仇恨,形成更大的伤害。所以,几千年来,人们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人和人之间的暴力冲突能够得到公平的判罚。 如果大家都以暴力来解决矛盾,社会将变得混乱不堪。极端的自我救济,其实就是以暴制暴,可能发泄了心中的不快和怒气,但最终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就像几年前发生在成都的追打变道女驾驶员事件,虽然引起了网友对变道行为痛恨的共鸣,打人车主也获得了很多人的支持,但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发展时期,转型中会出现各类社会矛盾,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个人,都应该用法治思维去化解这些矛盾。只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走向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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