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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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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官威”大多校联合发布自律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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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跃华整理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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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在社联群中询问开会时间,直接@了学生会干部,却被学长学姐指责“要注意自己身份”,由此引发广大网民的关注。10月6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发起了《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倡议,作出六条约定守则,表明了对组织内部功利化、庸俗化问题的重视,旨在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工作骨干队伍。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学生会本应该是服务部门,而不是权力部门。 @Sammul高翊富:学生会干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 @崔振强:记得我大学时候的学生会主席叫大宝,为人谦和,乐于助人,我们学校的口号就是“有困难,找大宝”。 @张业强:青年学生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当大官,应刹住官僚主义的不正之风。 @Apocalypse:支持自律公约,学生会应该是锻炼学生干部能力的组织,不应该成为传播不良官场风气的温床! @猫:我是上一届学生会干部。我觉得干部应该做学生友,不做学生“官”。学生干部应该在服务学生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价值。不能高人一等,甚至应当时时放低自己,只有这样才可以与同学们打成一片,成为能干事、获民心的学生会干部。 (郭跃华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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