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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28
2018-09-28 第11版:平安鹤壁 大 |  中 |  小 

让托管不再“脱管”淇滨检察这样做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刘效金李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69
    鹤壁市淇滨区多部门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拉网式联合排查,取缔了14家非法托管机构。此外,今年秋季新学期的第一天,该区中、小学校的学生家长还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协议书——淇滨区文教体局印发的校外托管机构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
    为啥要签托管安全协议书?这要从淇滨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说起。
检察官巧破“零口供”案件
    刘某和丈夫因工作繁忙,中午无暇顾及孩子,就将10岁的女儿芳芳(化名)送入某午托部托管。2017年4月17日中午,刘某突然接到了芳芳打来的电话,芳芳边哭边说:“孙老师摸我的屁股了,其他两位同学也被摸过。”刘某又急又怒,马上找到另外两个女孩的家长,一同到公安机关报警。
    孙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侦查,孙某利用经营午托部的便利,多次对两名女学生实施猥亵行为,2017年4月17日案发当日,其以买糖为诱饵将芳芳诱骗至车内,对芳芳实施猥亵行为。
    2017年6月22日,该案移送至淇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未检检察官的讯问,孙某对公安机关指控的犯罪行为矢口否认,辩称当天自己只是单纯为芳芳买糖吃,自己坐在前排副驾驶,芳芳坐在后排,根本不存在猥亵行为。
    孙某拒不认罪,3名被害女孩年龄较小,表达能力有限。面对这样一起“零口供”案件,如何在保护被害人隐私的前提下证实犯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该院检察长张军带头参与办案,与未检检察官一起分析研判。一方面,调取了孙某诱骗芳芳上车时的监控,发现孙某与芳芳均从左后门上车,这一细节与孙某坚称自己坐在副驾驶的辩解相矛盾,与被害人芳芳的陈述一致。另一方面,联系医院对另外两名女孩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证实两名女孩的下体均存在轻微损伤。
    庭审中,面对公诉人出示的有力证据,孙某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最终,孙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从重判处有期徒刑5年。
    案件发生后,3名受害女孩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自卑、自闭等心理障碍。为了治愈孩子们的心理创伤,检察官多次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她们进行了专业的心理疏导,3名孩子慢慢走出心理阴影,重新回归校园。
检察建议给托管机构戴上“紧箍咒”
    案件尘埃落定,可案件折射出的问题让检察官无法释然。类似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是否仍然存在?带着疑问,检察官对辖区内的托管机构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发现托管机构“遍地开花”,普遍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托管机构的“脱管”乱象该如何整治?该院向淇滨区文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联合工商、消防等部门共同对非法托管机构进行排查整治。经过工商、消防等部门一个多月的拉网式联合排查,共发现了14家非法托管机构,全部依法予以取缔。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运营,结合检察建议,淇滨区文教体局统一制定印发了“淇滨区校外托管机构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如果家长接受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双方应签订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还发现部分中小学校、托管机构、幼儿园存在“黑校车”危险驾驶、餐食不卫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院延伸办案职能,再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淇滨区文教体局联合交通、食药监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促使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托管机构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有效清除安全隐患,为辖区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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