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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第06版:平安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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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律监督主业 奋力做好检察工作 |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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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刘彦州/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73 |
|  | |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在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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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公众满意度调查中,连续四年均居全省检察系统领先位次。——摘自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在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1 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发展 濮阳市检察机关坚持站位全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工业强市、十三五规划、优化生态环境、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出台规范性意见,做到司法服务发展、办案维护稳定。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惩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起诉204人。积极投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网络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32人。 ●精准脱贫: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97人。 ●污染防治: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39件71人,提起公诉83件160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78人,起诉1040人。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44人。 2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541人,起诉62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禁毒扫黄等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枪爆”“黄赌毒”犯罪538人;坚决惩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2498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71人,起诉84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案件速裁、非羁押诉讼、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 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探索设立未成年人司法维权联络站、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心灵驿站”未检工作室等。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联系基层的前沿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最高检察院授予“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称号。 3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濮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64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91人,渎职侵权犯罪15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2017年,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99名检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隶情况下,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57人,同比上升18.9%。 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100万元以上案件54件63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0人,县处级以上干部30人,先后立案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要案。 在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强治本和预防,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特点和原因,提出预防检察建议。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和预防宣传,撰写的《农业政策性保险领域职务犯罪分析》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分析,创作的微戏剧《荷塘清风》被高检院评为优秀作品。 4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突出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在立案监督工作中,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89件11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9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追捕漏犯146人,追诉漏犯385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出抗诉73件。 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1件,发出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52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84件。加大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302件。监督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16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76件。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公益保护的核心要求,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名誉荣誉和设施保护等领域,获取公益诉讼线索13件。把诉前程序作为重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对行政职能难以推进和落实的公益难题,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 持续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638人次,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违法情形796人次,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2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强制措施242人。查办刑罚执行中发生的职务犯罪26人。 5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促进党组议事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坚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分层次组织干警参加高水平培训,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优秀评选等活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机关作风持续转变。 同时,濮阳两级检察院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员额制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守证据裁判规则,发挥诉前引导、审前过滤作用,提升办案质效。 设置案件管理机构,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问题案件反向审视、错案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建立违法行使职权的纠错机制和记录、通报制度。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濮阳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领导一切的最高政治原则,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6 今年以来的工作回顾 2018年,濮阳市检察机关坚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持续端正司法理念,更加主动服务大局。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明确党建六项措施,建立四项制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确立争创全省检察工作先进市和市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双创”目标,提出抓学习、抓作风、抓创新、抓质效、抓管理、抓信息化“六抓”思路措施,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坚决打赢“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系统内三大硬仗,坚定不移推进濮阳检察工作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全市检察机关着力服务大局,研究制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创新创业等意见,探索建立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深入有效贯彻落实。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力量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到打击上除恶务尽、把关上依法审慎、打“伞”上主动坚决、治理上综合施策,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1件251人,依法提起公诉13件61人,追捕追诉32人。 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等监督成效明显。加快培育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新的增长点。不断加强专业化一体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机制,成立职务犯罪、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专业化检察组。完成“三远一网”建设并投入使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率先在全省建成并挂牌运行。 7 今后五年的工作展望 今后五年工作意见: 濮阳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学习、抓作风、抓创新、抓质效、抓管理、抓信息化,突出规范司法,突出转型发展,突出改革创新,突出智慧检察建设,突出党的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奋发有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濮阳由区域边缘走向中原城市群改革开放前沿,为中原更加出彩增光添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精神,及时向市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推进检察工作。 ●着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纪委监察委工作衔接,履行好批捕、起诉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服务好“三大攻坚战”;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生态领域公益诉讼,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深入开展检察长、资深检察官兼职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 ●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树立理性、谦抑、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产品。 ●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积极推动检察工作重心转移;积极推动检察工作模式转型;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动力转换;积极推动检察工作方式转变,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使检察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行稳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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