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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27
2018-09-27 第21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852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郑州格林湾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格林湾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焦国华:本院受理原告葛静霞、王瑛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快审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宏瑞申请执行张智霖、河南盈瑞置业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8)豫0105执6993号执行裁定书,于2018年9月17日查封了被执行人河南盈瑞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洛阳路东、翰林路北、西湖路南北两侧幼儿园(登记编号:2015338040)房产一处,上述财产未经有关部门登记查封,查封期限自2018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丁玉涛、李艳:本院受理原告王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5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沈芹:王想林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5执71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22日10时起至2018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中原区工人南路336号2号楼2单元24号房屋(房权证号0501047638)的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陈卫锋、王霞:本院受理原告苏永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11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王超: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延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分别作出的(2016)豫0103民初2786号、(2016)豫01民终758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103执29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廉政监督卡、执行裁定书、选取评估机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限你于公告期满后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你逾期未自动履行义务,本院定于逾期之日起十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取评估机构,本院决定对王超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二七路200号29层01号、02号(产权证号:1501142580,1501142524)的房产进行委托评估,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和对评估结果放弃异议的权利,评估报告我院不再另行公告,并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23898号河南兴业担保有限公司、余裕淦、周世炳、余裕财: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诉被告河南冠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兴业担保有限公司、余裕淦、周世炳、余裕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0分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21017号陈大楼: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柳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明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23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李明霞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40365.09元,支付保费4243.42元,支付违约金从(2016年11月30日起,以保险理赔款40365.09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支付至理赔款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沁南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崔和平、崔成龙、尹新峰、张留锋:本院受理原告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谢飞、王春红、谢艳红:本院受理原告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汤已超:本院受理原告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刘高强:本院受理原告张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723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李伟、徐明剑、叶向前、秦其峰、石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董秀云、李四元、胡俊贤、李成现、刘冬清:本院受理原告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平顶山永诚加美饲料有限公司、赵少华:本院受理郝世杰、郝军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各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郑晓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晓行与你及郑文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2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李艳北、庞焕丽:本院受理原告刘占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422民初6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叶县恒盛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豫0422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711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海峰:本院受理原告席广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2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伟峰:本院受理原告陈明现诉你与被告赵彦乐、张伟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汝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彩虹:本院受理原告王德位、苏进枝、张宗兆分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因你外出且地址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李文辉: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钢全诉李文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钢全的诉讼请求是: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借款之日计算至还款之日);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提交答辩状的期限结合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徐俊杰:本院受理申请人张火壮与被申请人李国军、胡耀辉及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民特25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驳回张火壮要求撤销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平仲裁字[2015]第088号仲裁裁决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张火壮负担。本裁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隆祉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玉成与诉你公司与樊鹏、李秋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411民初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崔红伟:上诉人周后玲就(2018)豫1403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张笃岳:本院受理上诉人刘远清与你、河南中城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公司)、商丘市古城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4民终354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睢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1月1日10时到2018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5262.7189077.0.0.2xg1ql&user_id=2051463020户名: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睢县城关镇中心大街东侧住宅一处,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王更寅:本院受理原告刘运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湖中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张伟东:本院受理原告王运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湖中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告骆会江:本院受理原告冉爱霞诉你与骆建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24民初40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许昌震华模具压铸有限公司:上诉人周留洋与被上诉人潘丽丽、许昌震华模具压铸有限公司、许昌金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袁俊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民终25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撤销建安区人民法院(2017)豫1003民初2822号民事裁定;二、指令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理。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汪继甫: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帅锋诉被上诉人张立新,原审第三人汪继甫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民终240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徐长辽申请执行禹州东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河南俄仲肥夫特肥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将对禹州东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部分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的第一次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已流拍,现将进行第二次拍卖。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可以依法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书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相关手续,并可于拍卖当日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对以上拍品持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详细情况请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咨询电话0374—2929292(宋法官)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刘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志远与被告刘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2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附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刘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志远借款4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起诉之日2018年6月1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被告刘杰负担。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刘金伟、张有芝、张亚辉:本院受理原告李国江与被告刘金伟、张有芝、张亚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附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刘金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国江借款16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起诉之日2018年1月2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国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被告刘金伟负担。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曹学文、孙爱菊:本院受理原告冯国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波:本院受理原告司全香与被告刘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马杰:本院受理原告李红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811民初21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薛富蓉:本院受理原告张成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利东:本院受理原告张纪平诉被告张利东、张晓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赵丽: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赵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增产:本院受理原告陈战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02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公告李红太:本院受理原告李献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闫经斌:本院受理原告焦作市智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3民初1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范艳芳:本院受理原告张爱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3民初1161号民事判决书和(2018)豫0883民初11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汤荣德、王洁莹:本院受理原告许森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3民初1239号民事判决书和(2018)豫0883民初123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孟州市豫盛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春杰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883民初11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你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1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2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任军营:本院受理沁阳市名匠雕刻门市部诉你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2民初14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沁阳市名匠雕刻门市部欠款9500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8年5月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张照林:本院受理(2018)豫0882民初2672号原告南玉梅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张照林:本院受理(2018)豫0882民初2673号原告南玉梅诉你及焦作义鑫置业有限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闫跃进:本院受理河南鹏功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2民初125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和(2018)豫0882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冻结你名下的银行存款23740元,期限一年。判决:你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鹏功商贸有限公司货款23740元及利息(利息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案件受理费440元、保全费257元、公告费480元,以上共计1177元,由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范清龙:本院受理王小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2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小平欠款11140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8年5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郭志强、张艳玲:本院受理原告柴永胜诉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8)豫0882民初1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一中心法庭(王曲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关占军:本院受理原告杨艳军、邱大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2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一中心法庭(王曲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张霄伟:本院受理原告时园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流程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林:本院受理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赵斌、李志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赵斌、李志杰的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04民初727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8年9月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李林的银行存款900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04民初727-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程天霞:本院受理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杨小方、卢治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杨小方、卢治国的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04民初726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8年9月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程天霞的银行存款4500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04民初72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
                博爱县人民法院公告魏铮:本院受理原审原告赵和平诉你返还夫妻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822民监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确定: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博爱县人民法院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9日10时至2018年10月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第二次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家居用品一批(缦安顿、三联家纺等品牌全新羽绒被、十件套、八件套、蚕丝被等44项共计1817件)。标的物详情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17603917577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偃师市昌辉车业有限公司、偃师市劲锋摩托车有限公司、杨朝锋、秦炎红、杨利红、李俊乾、刘书庆、张雪连:本院受理的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偃师市昌辉车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主债务本金500万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合同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偃师市劲锋摩托车有限公司、杨朝锋、秦炎红、杨利红、李俊乾、刘书庆、张雪连;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各项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四时在本院2018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淑红:原告司少子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5万元。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2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干伟:原告刘银栓诉你、高随斌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王干伟偿还原告借款30000元,利息3500元,共计33500元(利息计至2018年7月),从起诉之日起至还款完毕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被告高随斌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23破4号之一
    本院根据申请人常川川、李华伟、杨鲁涛的申请于2018年9月13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平顶山市航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同时指定平顶山市航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资产清算组为平顶山市航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平顶山市航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11月22日前向平顶山市航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平顶山市航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资产清算组(通信地址:河南省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南区光明路与富强路交叉口鲁山县劲酷织造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邮政编码:467300;联系电话:0375-765236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平顶山市航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平顶山市航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9时,地点定于鲁山县人民法院。如遇特殊情况变更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特此公告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23破5号之一
    本院根据申请人李鲁方的申请于2018年9月13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平顶山市晶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同时指定平顶山市晶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资产清算组为平顶山市晶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平顶山市晶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11月22日前向平顶山市晶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平顶山市晶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资产清算组(通信地址:河南省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南区光明路与富强路交叉口鲁山县劲酷织造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邮政编码:467300;联系电话:0375-765236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平顶山市晶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平顶山市晶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18年12月7日14时30分,地点定于鲁山县人民法院。如遇特殊情况变更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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