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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第19版:平安三门峡 大 |  中 |  小 

公开宣判震慑犯罪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 通讯员李英李玉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43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 通讯员李英李玉涛)为了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渑池县人民法院、灵宝市人民法院于9月19日对恶势力犯罪集团2案43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渑池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古某飞、李某毅等3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古某飞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李某毅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李某毅判处有期徒刑4年;对另外多名被告人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的刑罚。
    灵宝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刘某等6人作出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刑罚。
    公开宣判后,两家法院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公布了多起涉恶典型案件,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充分展示了三门峡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对黑恶势力犯罪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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