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19
2018-09-19 第15版:案件纪实 大 |  中 |  小 

优化机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作者:余斌靳升宸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1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近日,南召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林业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侦监部门在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时,对批捕时不具备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条件,但后续满足条件可能性较大的案件,应当以《告知书》提醒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案件时,拟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书面通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检察机关对于常见多发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案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如果无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办案机关应当采纳相关单位相互协作配合的内容,提升监督的刚性。目前,该院利用此机制,已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起,办案单位采纳率100%。
    确立公开审查机制。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进行公开审查,办案单位、侦监、看守所、派出所、社区等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派员参加。目前,该院已依照此机制,公开审查1案2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余斌靳升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