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19
2018-09-19 第06版:省会政法 大 |  中 |  小 

发挥行业职能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刘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77
郑州市审计局: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刘超)9月14日,郑州市审计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郑州市审计局副局长桑富强要求,要提高认识,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要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重要会议精神;要积极主动作为,对黑恶势力不姑息,不纵容;要在媒体中进行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要张贴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条幅、海报;要对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贡献审计力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摸排核查线索案件,结合审计工作,监管权力运行、社会经济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关注扶贫领域的涉黑涉恶和微腐败线索,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做到传达快、部署快、行动快,对审计中发现的有关扫黑除恶问题查细查实,一追到底。
    桑富强说:“全体干部职工要落实全市政法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严峻性与复杂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郑州市卫计委: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王东林)近日,郑州市卫计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郑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务必高度重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进行经常性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权,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有立足之地;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聘请公安、政法干部进行集中授课,使干部职工掌握涉黑涉恶标准和发现线索上报方法,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要强化线索收集与上报工作,提高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积极作为,特别是对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黑医闹”“黑救护车”等“六黑”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涉黑涉恶势力苗头线索,加强对发现问题线索的正确判断。同时,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对领导干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郑州市民政局: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刁金勇)9月17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郑州市民政局党组思想敏锐,行动迅速,全员参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月下旬,该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主要负责人负责部署、组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氛围,该局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资料汇编》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册》,供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和遵照执行。该局在办公楼前悬挂了写有“扫黑除恶”内容的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及时向社会公示了举报电话。该局属各单位通过会议部署、党组织生活、制作标语和宣传橱窗等形式,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截至目前,该局共向郑州市扫黑办移交案件9起,已有4名涉黑涉恶人员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