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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14
2018-09-14 第05版:检察故事 大 |  中 |  小 

彩虹的约定

——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创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模式“彩虹工作法”纪实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525
    ▲为小学生发放并讲解“彩虹读本”
    开展“彩虹课堂”普法活动
    今年5月4日,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在平顶山市隆重召开。会上,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作了未检工作经验介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和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在会上为新华区检察院“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揭牌。
    据了解,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是最高检统筹推进全国未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破解未检发展难题、厚植未检发展优势、提升未检工作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共有三家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新华区检察院是平顶山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辉说:未检工作关乎千家万户,责任大方知任务重。近年来,该院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了探索,以涉案未成年人全方位观护为重点、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目标,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模式——“彩虹工作法”,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日,河南法制报记者到新华区检察院进行了深入采访。
镜头下的孩子们
●●镜头一:
    2017年5月27日上午,端午节前夕,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局长郭庚午带领全体干警走进鲁山县看守所,对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在看守所里,全体干警与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促膝谈心,详细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及对未来人生的设想,帮助他们剖析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塑人生。临走时,他们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一赠送了法律书籍。
●●镜头二:
  “现在我们每组挑选7张彩虹卡,谁答对卡片上的法律问题,就能顺利闯关,成为今天的‘普法使者’。”2017年5月31日,在辖区光明路小学的“彩虹课堂”上,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全体干警与学生们进行的普法游戏互动,让孩子们兴奋不已。
    在“彩虹课堂”上,检察官精心设置闯关游戏,将法律知识、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和传统道德文化教育贯穿其中,闯关成功者就是当日的“普法使者”,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
●●镜头三:
  “检察官哥哥姐姐,谢谢你们!我现在已经重新回到学校上学了,我要学会一门技术,自己养活自己。以后我也要像你们一样,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017年9月,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收到一封信,写信的是今年刚满18岁的少年小文(化名),小文曾因涉嫌抢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检局干警在接手案件后,经过审阅案卷、提审小文并主动到其家里走访,发现他是在18岁生日当天实施的抢夺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能认定小文实施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此,未检局依法对小文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以上只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几个片段。
    据了解,早在2001年初,新华区检察院就成立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家独立编制的少年案件起诉科,2013年更名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十几年来,该院不断创新未检工作模式,加大未检工作力度,成效显著;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并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贡献集体”,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未检干警康薇荣获“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和“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十佳业务竞赛标兵”荣誉称号。
    2017年4月,时任湛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常辉调任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到任后,常辉面对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节点,提出要拓宽检察工作新领域,特别是要加强未检工作创新力度,努力构建未检工作新格局,使之成为检察工作新亮点。2017年11月,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交流会上,新华区检察院以《彩虹的约定》为题,介绍了在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方面的工作经验,获得了最高检领导的高度肯定。2018年3月,该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搭起“彩虹”连心桥
  据了解,新华区检察院在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上,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完善制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通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建立权利告知制度。该院对于新入看守所的在押未成年人,明确告知其有权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其解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程序。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该院对在押未成年人逐人逐案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办案风险,及时向所处办案环节的办案机关及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提出处理意见,预防和减少办案风险的发生。建立审查结论说理制度。该院对于依申请启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结论作出后,对作出结论的依据和理由进行释法说理,依法告知申请人;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书面告知办案机关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本院相关部门等密切沟通、配合,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个人情况、诉讼进程、案件事实或证据是否发生变化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掌握案件动态,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规范程序,监区搭起“彩虹”连心桥
    新华区检察院通过规范各项程序,对看守所中发生的侵害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监督纠正,建立起检察官与在押未成年人的“彩虹”连心桥。
    深入监区开展监督。该院建立在押未成年人信息台账,每周更新,充分了解新入所未成年人具体情况,与新入所的未成年人谈心谈话,并进行入所教育。设立“彩虹心理诊室”。该院及时关注在押未成年人心理动态,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入所开展心理疏导,使迷途少年解开心结。从事未检工作的干警全部参加了心理咨询师培训,成立了“彩虹心理诊室”,聘请国家专业二级心理咨询师驻室,及时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开办“彩虹课堂”。该院对在押未成年人进行入、出所教育,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形成“彩虹寄语”。该院根据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情况,在案件办理、帮扶教育、案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采用寄语的方式,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说服教育,释法说理。
    跟踪管理,“彩虹工程”帮扶教育全覆盖
    新华区检察院通过建立“彩虹工程”工作机制,跟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动态管理,无缝衔接。该院出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在押及社区矫正人员“彩虹约见”制度》,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于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人,协助人民法院交付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执行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侵害被矫正人权利的行为及时纠正。
    建立“3·2·2”新华彩虹工程。该院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或落实就业。构建检察院、家庭、学校或就业单位三方联系模式,结合未成年人的案后表现、个人意愿、特长,帮助其确定今后的人生目标和学习、就业方向。据统计,该院近年来累计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入学或就业168人,且无一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创建正德帮扶教育基地。依托该基地,该院联合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实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子女数据共享,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正德帮扶教育基地建立以来,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被河南省检察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检察机关帮扶教育基地。
检察长如是说
    谈起今后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工作,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辉说:“新华区检察院将对现有的未检工作经验进行再梳理、再创新,且出台一套完整、规范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程序,实现从‘初步探索’到‘规范高效’的全覆盖。”
    未来,新华区检察院将打造“互联网+智能未检”,借力大数据,通过信息数据采集,对被判处缓刑、管制、禁止令、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社区矫正人员,以及被宣布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人员等涉罪未成年人实现全方位观护;开发“彩虹驿站”手机App,集定位、汇报学习和劳动情况、心得记录、沟通、法治教育、娱乐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切实落到实处。同时,注意涉罪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
    未来,新华区检察院将建立特殊群体重点关注云平台,实现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社区、民政、教育等部门信息共享,通过数据采集,对留守儿童、“失学、失管、失教”人员、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摸底,录入信息库,实现动态更新;进行数据归类、分析,对严重不良行为及时干预,加强临界预防。同时,进行规律分析、总结,为研究犯罪预防和受侵害预防提供数据支撑。
    未来,新华区检察院将开办“彩虹直播间”,研发视频直播课件,借力直播平台,上线网络法治直播和公开课,解决传统法治宣讲方式在实践、人员、受众方面的限制,实现法治教育即时、高效、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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