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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第06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鲁山县检察院探索人民评议机制

作者:河南法制 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陈鸿 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64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陈鸿江)近日,鲁山县检察院召开了人民评议机制座谈会。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鲁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莲叶、党组书记杨红旗、副主任王国峰等出席座谈会,鲁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主持座谈会。
    何欣介绍了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引入人民评议机制的背景和想法,表示该机制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为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高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精准度与权威性的一种探索,是将检察权主动置于人大监督之下、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有利于增强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的精准度与权威性,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质效。
    姚莲叶、杨红旗、王国峰等人表示,人民评议机制是检察机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
  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进行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体现,有利于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促使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满意度,防止同案不同判、机械司法等“司法任性”的发生。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开展调研,研究人民评议机制的相关问题,尽快启动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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