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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03
2018-09-03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福检察官妈妈的牵挂

9月1日星期六阴

作者:河南法制报 记者马国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09
    秋风送爽,遍地金黄。在济源市清趣园公园的小凉亭里,两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正在专心画画。我和济源市检察院未检科科长于海燕站在远处观望着。两个小女孩一个是于海燕的女儿,另一个是于海燕办理的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小丽(化名)。这起案件让于海燕难以忘怀。
    2015年5月的一天晚上,9岁的济源农村女孩小丽放学后没回家,焦急的家人四处寻找。直到第二天凌晨,孩子精神恍惚地出现在家门口。原来案发当晚,小丽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骑电动车的李某,李某说要带女孩去学骑电动车,结果将女孩带到家中强奸。
    受理这起强奸幼女案后,于海燕一方面坚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打击犯罪,另一方面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就同步录音录像,询问一次到位,避免二次伤害。2015年11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罪分子虽然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但对小女孩的身体和心灵的伤害是严重的,作为同样有着一个9岁女儿的妈妈,于海燕陷入了深思,如何能让女孩早日摆脱严重受伤害的阴影,成了她永远的牵挂。
  面对小丽遭遇的不幸,于海燕先联系市心理学专家为小丽制订详细的心理疏导方案,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帮助她打开心扉,走出阴影。于海燕还和同事一起为小丽送去学习用品,鼓励她好好学习。安慰、鼓励让小丽渐渐走出心理阴影,当年期末考试后,小丽的母亲打电话告诉于海燕,孩子考试成绩很好,还领个奖状高高兴兴回家了。于海燕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来了。
  故事并没有完。2016年,这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十大优秀案件”之一。“当时,案件评选入围后需要制作视频,模拟案情。”于海燕说,“因为是饰演被害人,孩子的家长不愿意让孩子扮演,怕留下心理阴影。”
  无奈之中,于海燕突然想起了自己快9岁的女儿。经过劝导,女儿同意出演那名女童,并且顺利完成任务。专题片《为了花儿不再凋零》拍完时,年也过完了。没能陪女儿好好玩,于海燕有些对不起女儿。看着懂事的孩子,于海燕又想到小丽,她现在过得怎么样?经多方打听,小丽已随进城务工的父母搬到城里了。于海燕深知,
给被害女孩最好的帮助除了心理疏导外,还要她能自己接纳外界,忘记过去。在征得小丽父母同意后,于海燕经常利用节假日,带上两个同龄女孩去郊游、看电影。今年两个女孩同时升入中学,开学前夕,于海燕再次利用周末,带领两个孩子到公园玩耍。因此,我提前预约的办公室采访也变成了在公园的“暗访”。
    看着两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无忧无虑地玩耍,于海燕感慨地说:“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从事的正是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事业,面对各种各样误入歧途或是受到伤害的孩子,我所想的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迷路的孩子照亮回家的路。”因此,于海燕统计了近5年来本地的性侵害案件,和同事一起根据办案实践印制《女生保护手册》,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向学生们免费发放。于海燕也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治宣讲员。
    不知不觉已过中午,看到两个孩子仍在开心地玩耍,我和检察官妈妈忘掉了饥饿,会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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