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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0 第24版:法治中国 大 |  中 |  小 

如此造假 如何还人民碧水蓝天?

生态环境部将在全国开展环境监测质量大检查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65
    央视新闻截图
    国务院督察组在湖南株洲检查时发现水质监测疑似造假
  “要向社会公开通报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营造不敢假、不想假、不愿假的环境和氛围。”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
水质监测探头插入矿泉水瓶
    监测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但一些地方频频被爆出对监测数据“动手脚”,不仅损害了监测数据质量,更损害了企业乃至政府的公信力。
    如江西欧兰宝检测公司通过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为两家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联合惩戒,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了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福建泉州南翼污水处理厂一名中控调阅员伪造、隐瞒自动监测数据,造成污染物偷排,构成污染环境罪;山西临汾被发现多次人为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站点,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国务院督察组在湖南株洲检查时发现,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将水质监测探头插入矿泉水瓶,涉嫌数据造假。生态环境部立即派出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并会将情况向社会公开。
严厉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前不久对临汾市进行公开约谈时,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必须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领导指示篡改监测数据的,依法追究刑责
    记者了解到,针对环境监测领域存在的失信行为,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开展大检查,以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将全面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
    生态环境部将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予以通报。对违反相关管理办法的监测机构,由其属地资质认定部门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如检查中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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