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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30 第16版:平安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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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巧执“僵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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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张金堂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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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张金堂)杨焕朝是鹤壁市鹤山区法院的一名执行干警,别看年轻,他头脑灵活,手法多样,办案老到。 今年8月份,他办理一起执行“僵尸案”,不仅案件顺利执结,而且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什么是“僵尸案”呢?就是长期执行不能的案件。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申请人巩某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害人,被执行人岳某正在服刑,而且岳谋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此案的关键在于被执行人赔偿能力差。杨焕朝接到该案后,仔细了解案情,摸清双方情况。被执行人在服刑,被执行人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地道的农民,且因年龄关系已经没有固定收入。岳某患病10多年,其父母为给儿子看病,花尽了家里的钱财。且岳某这些年没少做砸人玻璃、毁人物品的坏事儿,其父母为此没少赔笑脸,说好话。这次儿子惹出了大祸,岳某的父母已心灰意冷。申请人巩某觉得自己无缘无故被打伤,一直得不到赔偿,心中积了不少怨气。被执行人家里经济条件困难,任何执行措施都无法采用,案件走进了进退两难的死胡同。 杨焕朝没有气馁。经过一番思索,他认为岳某的父母也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决定从思想工作入手。他给岳某的父母讲亲情,讲诚信,讲法律,讲利弊。杨焕朝的话激起了岳某父亲强烈的担当意识,他表示:有错就要担责,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赔偿申请人。巩某也了解到了岳某及其家庭情况,怨气消了不少,作出很大让步。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被执行人给付部分现金,不足部分以物抵钱。一场难缠的“官司”终于落下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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