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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30 第16版:平安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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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言弃“终本”案件得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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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董松威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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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董松威)日前,申请执行人杨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淇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俊英和行政庭庭长王润通的手中,对该院尽心尽力不言弃,时隔两年将案件执行到位表示深深的感谢。 3年前,淇县法院立案执行杨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郭某向杨某偿还本金15万元及利息。郭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郭某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但其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只查到郭某有一个车库。经司法拍卖,拍得价款11万余元。由于郭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仍时刻牵挂着,每隔两三个月,就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查控一次,并询问申请执行人有无财产线索可提供,并让被执行人如实报告终本期间的财产变动情况。一次,执行法官在查看执行关联案件时,发现郭某在鹤壁其他法 院是申请执行人,便立即与兄弟法院取得联系。淇县法院依法恢复本案执行程序,在淇滨区法院的积极配合下,成功将郭某债权5万元划至执行案款专用账户。该案终于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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