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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30
2018-08-30 第15版:平安焦作 大 |  中 |  小 

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主动出击侦破零口供案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李彩霞李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82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李彩霞李鹏)8月16日,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朱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该案系零口供案件。该院公诉部门自行侦查,仅用一天时间就突破犯罪嫌疑人朱某及相关证人心理防线,在两天的办案期限内将该案顺利提起公诉,现朱某被作出有罪判决。
    3月3日22时许,朱某酒后驾车行驶至焦作市气象站门口附近时,看到前方有执勤交警正在设卡查酒驾,朱某急忙把车辆停靠在路边,但还是被执勤交警发现将其查获。朱某到案后心存侥幸,认为交警非当场查获自己酒驾,称自己是喝酒前就将车停在路边,车是自己妻子所开,他还辩解自己只是返回车上拿包,拒不供述其酒驾的犯罪事实。该院公诉部门在侦查环节发现,朱某的妻子范某可能按照朱某的交代作了虚假陈述。
    该院检察官认为,虽然朱某不承认自己酒驾,但民警的证言和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试听资料的证据效力要远大于范某的证言,朱某和范某有极大的串供可能性。由于该案是速裁案件,时间紧,办案人员决定主动出击,自行侦查。办案人员调整好提审思路,采取一系列讯问技巧,朱某最终供认了犯罪事实。办案人员通知范某接受询问,在强大的攻势下,范某交代了其作虚假供述的事实。
    8月21日该案开庭审理,公诉人围绕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分析论证,被告人对自己干扰证人作证和之前的虚假供述予以认可并悔罪,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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